汨罗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
汨罗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
(2016年8月22日)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省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于2016年4月22日至24日,对汨罗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组按照《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对汨罗市人民政府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核查了经费账目,实地考察了21所学校。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评估结论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我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共有7个方面31项指标,评估组根据要求,重点对每所学校的“师生比、教师学历合格、生均占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教学设备值和生均藏书”10项核心指标进行了核查。结果是:汨罗市各学校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10项核心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义务教育 学 校 |
师 生 比 |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 |
生均校地 |
生均校舍 |
生均体育 场馆 |
实验室 |
六大 功能室 |
图 书 室 |
生均教学设备值 |
生均藏书 |
综合评估 |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L9 |
L10 |
L11 |
||
小学 |
达标学校 总数 |
111 |
111 |
111 |
111 |
111 |
111 |
111 |
111 |
111 |
111 |
111 |
达标学校 比例 (%) |
87.4 |
100 |
74.8 |
98.2 |
98.2 |
100 |
100 |
100 |
73.9 |
91.9 |
100 |
|
初中 |
达标学校 总数 |
46 |
46 |
46 |
46 |
46 |
46 |
46 |
46 |
46 |
46 |
46 |
达标学校 比例 (%) |
100 |
87 |
89.1 |
97.8 |
97.8 |
100 |
100 |
100 |
80.4 |
93.5 |
100 |
说明:1.本表系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所列10项核心指标。
2. 10项指标设100分,计分低于80分的学校视为不达标。
3. 县域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合格学校标准,才具备申报“基本均衡县(市、区)”资格。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根据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汨罗市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39、0.33,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汨罗市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表
义务教育学段差异系数 |
生均教学及教辅助用房面 积(m2)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m2) |
生均教学 仪器设备值 (元) |
每百名 学生拥有 计算机台数 |
生均 图书 册数 |
师 生 比 |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
综合 |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L9 |
||
小 学 |
全县 平均值 |
4.06 |
6.98 |
0.06 |
5.16 |
23.81 |
0.05 |
0.05 |
0.04 |
|
差异 系数 |
0.44 |
0.71 |
0.48 |
0.43 |
0.31 |
0.21 |
0.23 |
0.30 |
0.39 |
|
初 中 |
全县 平均值 |
4.90 |
10.32 |
0.15 |
8.76 |
40.87 |
0.09 |
0.07 |
0.08 |
|
差异 系数 |
0.35 |
0.61 |
0.34 |
0.26 |
0.29 |
0.23 |
0.30 |
0.29 |
0.33 |
说明:“全县平均值”是指该项指标全县所有学校的平均值,用于评价该县差异系数是在什么水平下达标的。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我省根据实际增加了3项指标,共20项。核查结果是:汨罗市得分为97分,达到规定的要求。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汨罗市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L1 |
L2 |
L3 |
L4 |
A1.入学机会(20分) |
B1.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2 |
2 |
B2.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
6 |
5 |
|
B3.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
3 |
3 |
|
B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
3 |
3 |
|
B5.6-14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0%以上。 |
3 |
3 |
|
B6.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3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提高。 |
3 |
3 |
|
A2.保障机制(25分) |
B7.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
5 |
5 |
B8.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
6 |
6 |
|
B9.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
8 |
8 |
|
B10.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 |
6 |
6 |
|
A3.教师队伍(35分) |
B1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 |
10 |
10 |
B1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
6 |
5.5 |
|
B1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
10 |
9.5 |
|
B14.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
4 |
4 |
|
B15.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
5 |
5 |
|
A4.质量与管理(20分) |
B16.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
2 |
2 |
B17.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
3 |
2 |
|
B18.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
3 |
3 |
|
B19.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
6 |
6 |
|
B20.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
6 |
6 |
|
合计 |
|
100 |
97 |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师、家长、学校周边住户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我省对汨罗市组织开展的公众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为91.57%。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组认为,汨罗市达到了湖南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评估组将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成绩及特色
(一)落实教育责任,优先发展教育
汨罗市委市政府重视教育工作,在《汨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再次明确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坚持党政议教制度、干部联校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校园安全等一批现实难题。制定《汨罗市党政教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将教育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政绩考核。坚持教育经费以县为主管理,逐年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基本保证了 “三个增长”。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政策依法依规进行了全额预算,教师绩效工资与当地党政干部的发放标准一视同仁,特殊津贴落实到位。政策性口子经费按比例征收,全部用于教育。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从教育内部选拔教育管理干部。从黄泽南以来的五任教育局长,包括历届教育局的班子成员,都是从一线优秀教师走向教育行政岗位的。所有的教育行政干部也都从教师中选聘。通过保持教育局领导班子和学校行政班子的专业性和相对稳定性,确保了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二是理顺了教师管理体制。汨罗市坚持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三是加强教师的引进和培训。近五年,全市共招考教师429名,全部安排在农村执教,并且规定三年的服务期。要求凡名师、骨干教师、小学高级及中学一级教师必须有在农村乡镇工作三年的经历。积极开展教师业务培训,近三年共培训校长教师一万多人次,基本达成5年人均360学分的培训要求。2015年,汨罗成功申报国家“国培计划”项目市。建立了城区教师轮流支教制度,引导和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近十年来,有2400人次参加对口支教。四是大力开展名师评选和优秀教师奖励表彰。规定凡名师、骨干教师、小学高级及中学一级教师必须有在农村乡镇工作三年的经历,城区每年只能严格按比例从农村乡镇选调教师;新招聘的教师全部安排在农村执教,并且规定三年的服务期;对于农村学校教师,市委、市政府在名师评选中给予政策倾斜。市级“名师”的评选中,设立了“安贫乐教奖”,重奖农村教师。每年评选优秀校长、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在教师节进行表彰,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授奖。
(三)发展均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先后出台了《汨罗市实施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的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措施。完善了对乡镇政府教育发展的督导评估机制,从评价机制上推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制定了对农村学校“项目资金优先、消赤减债优先”的政策,经费上更多地向农村乡镇学校倾斜,利用合格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帮助改善办学条件。各种电教媒体、音像图书、文体器材、微机、办公用品优先配备给农村学校。二是坚持学校与学生发展的均衡。近年来,汨罗市将“建设生动活泼校园,创设适合学生的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奋斗目标。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不办重点学校,不断创新管理模式,走出了义务教育阶段结对式、联片式、中小学联合式均衡发展的新路子,全市目前有30多所优质中小学校与薄弱学校结成了对子。全面控制学生流失,构建了控流网络,将保学控流情况纳入市(县)和乡镇两级的目标管理和教育质量评价。三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困难家庭学生扶助助学基金、特殊专业国家助学金由财政足额拨付到位,相关配套资金足额预算。特殊学校的学生学杂费全免,家庭经济困难的伙食费全免,同时采取“就近入学,随班就读”的办法,保证残疾少儿的入学。切实关爱留守儿童。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做到“有数”、“有机”、“有别”、“有法”、“有效”。四是整合教育资源。科学合理地整合资源,调整学校布局。先后在山区、库区、垸区的八景乡、磊石乡、屈子祠镇建立了三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将全乡或几个村的学生集中到一个学校就读。近五年来,全市共撤并小学187所,初中6所,学校布局得到了合理调整。
(四)加强综合治理,优化办学环境
一是加强综合治理。汨罗市教育局设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配齐配强人员,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和学校安全管理。在该市综治委统筹协调下,多次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把校车管理作为重点。依照“地方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市人民政府与乡镇场政府及相关单位、校车运营公司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交警、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近3年投入近800万元,用于国标校车购车补贴和运营补贴,2015年在岳阳市各县市中率先实现校车全国标化。二是严格涉校检查。市政府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规定每年上半年5月15日、下半年10月15日,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进入学校检查、收费时间,其他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学校检查;规定收费必须先申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规定执法部门到学校只纠错,不罚款。三是部门协同支持教育。汨罗市人大每年对教育投入预算进行审议,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发展教育的责任。市政协积极加强教育工作调研,为教育发展鼓与呼。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人事、编办等部门形成了议教、助教、重教的工作惯例,凡是教育部门或与教育有关的事优先办,凡是有利于推进教育的,都积极支持配合。
三、督导意见与建议
1.要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督导中发现,汨罗市存在教育投入增长较慢,教育负债较多,城区教育资源紧张等问题。应切实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化债办法,严禁新增教育债务。创新教育投入与管理机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引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
2.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导中发现,汨罗市存在城区教师超编、农村学校缺编、结构性缺编等问题。要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特别是音体美教师和公办幼儿园幼师。进一步加强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城区教师到边远学校支教、边远学校教师到城区挂职交流制度。
3.认真做好迎检准备。要认真细致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要确保数据统一规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教育局、学校之间的有关数据应保持一致;要确保资料美观大方,所有资料应统一封面颜色、规格,按考核细则归类,统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