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
娄底市娄星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
(2016年8月22日)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省督学和专家,于2016年5月 22日至24日,对娄星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组按照《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对娄星区人民政府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核查了经费账目,实地考察了12所学校。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我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共有7个方面31项指标,评估组根据要求,重点对每所学校的“师生比、教师学历合格、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教学设备值和生均藏书”10项核心指标进行了核查。结果是:各学校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10项核心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 师生比 |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 | 生均校地 | 生均校舍 | 生均体育场馆 | 实验室 | 六大功能室 | 图书室 | 生均教学设备值 | 生均藏书 | 综合评估 |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L9 | L10 | L11 | ||
小学 | 达标学校总数 | 31 | 53 | 42 | 39 | 38 | 50 | 53 | 50 | 21 | 20 | 53 |
达标学校比例(%) | 58.49 | 100 | 79.25 | 73.58 | 71.70 | 94.34 | 100 | 94.34 | 39.62 | 37.74 | 100 | |
初中 | 达标学校总数 | 11 | 21 | 17 | 18 | 16 | 21 | 21 | 21 | 11 | 8 | 21 |
达标学校比例(%) | 52.38 | 100 | 80.92 | 85.71 | 76.19 | 100 | 100 | 100 | 52.38 | 38.10 | 100 |
说明:1.本表系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所
列10项核心指标。
2.10项指标设100分,计分低于80分的学校视为不达标。
3.县域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合格学校标准,才具备申报“基本均衡县(市、区)” 资格。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根据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娄星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52 、0.45,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学校 | 差异系数 |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 生均图书册数 | 师生比 |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 综合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L9 | ||
小学 | 全县平均值 | 2.43 | 2.75 | 709.17 | 4.77 | 13.48 | 0.04 | 0.04 | 0.02 | --- |
差异系数 | 0.55 | 0.69 | 0.56 | 0.62 | 0.51 | 0.40 | 0.40 | 0.39 | 0.52 | |
初中 | 全县平均值 | 4.75 | 5.01 | 1032.66 | 7.13 | 16.84 | 0.06 | 0.06 | 0.038 | --- |
差异系数 | 0.48 | 0.49 | 0.50 | 0.48 | 0.44 | 0.43 | 0.34 | 0.4 | 0.45 |
说明:“全县平均值”是指该项指标全县所有学校的平均值,用于评价该县差异系数是在什么水平下达标的。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我省根据实际增加了3项指标,共20项。核查结果是:娄星区得分为95.5分,达到规定的要求。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估 得分 |
L1 | L2 | L3 | |
A1.入学机会(20分) | B1.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2 | 2 |
B2.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 6 | 4.5 | |
B3.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 3 | 3 | |
B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 3 | 3 | |
B5.6—14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0%以上。 | 3 | 3 | |
B6. 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3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提高。 | 3 | 3 | |
A2.保障机制(25分) | B7.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 5 | 5 |
B8. 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 6 | 5 | |
B9.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 8 | 8 | |
B10.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 | 6 | 6 | |
A3.教师队伍(35分) | B11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 | 4 | 4 |
B1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 8 | 6.5 | |
B13.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 4 | 4 | |
B14.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 5 | 4.5 | |
B15.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 5 | 5 | |
A4.质量 与管理 | B16.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 2 | 2 |
B17. 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 6 | 6 | |
B18.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 3 | 3 | |
B19. 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 6 | 6 | |
B20. 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 6 | 6 | |
总计 | —— | 100 | 95.5 |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我省对娄星区开展的公众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为92.03%。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组认为,娄星区达到了湖南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评估组将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成绩与特色
区委区政府一直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建设“教育强区”为目标,致力于办人民满意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坚持硬件改造与软件提升两手齐抓,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1.加强领导,确定“六个优先”。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教育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教育工作“六个优先”:即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安排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教育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
2.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布局。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娄星区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娄星区建设教育强区规划纲要(2012-2020年)》《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四年(2012-2015)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统领教育发展大局,把握教育发展方向,积极争取市人大通过了娄底市第一部教育专项规划——《娄底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2012年—2020年)》,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以地方法规固定规划和用地,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3.落实责任,健全管理体制。一是建立了区委区政府定期议教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近4年来,区委常委会专题议教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9次,书记、区长共召开教育工作现场办公会议30次。二是建立了区级领导干部及部门单位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各部门都至少挂点联系1所学校。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区直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教育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三是建立健全了乡镇街道、区直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由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专门评估,区委、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落实,每月的乡镇街道工作讲评会对教育工作进行讲评。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均衡配置教育经费
1.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娄星区按照“两个比例、三个增长”要求,财政投入逐年加大。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2015年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较2014年提高3.13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教育支出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4.35个百分点;各种教育专项投入全额保障;做活土地文章,融资8000万用于教育建设。
2.教育专项经费得到有效落实。娄星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比例68%,每年213.4万元用于教育,没有顶抵本级财政的教师工资预算。城市教育费附加按“三税”总额的3%足额征收(2014年、2015年分别为1708万元、2083万元)并全部用于教育。地方教育费附加按“三税”总额的2%足额征收(2014年、2015年分别为1137万元、1351万元)并全部用于教育。区财政按规定预算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教育督导经费,每年各2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14年25万元、2015年30万元。
3.教育经费实现均衡分配。在区教育局专门设立了一个基建专户。所有融资、土地收益等收入全部归入基建账户,由教育部门统一编制、规划学校建设方案,报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实施四年行动计划,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1.均衡建设学校。区委区政府以化解娄底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四年行动计划为契机,2012—2015年,已完成投资16.54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投资10.2亿元,娄星区3.1亿元,经济开发区0.32亿。竣工项目23个,其中市本级14个,娄星区7个,开发区2个。共增加学位42780个,其中市本级24990个,娄星区15500个,开发区2290个。新建了娄底一中城南校区,吉星小学、娄底六小、长井小学、先锋学校等学校。扩建了星星实验学校、开发区一中等学校。娄星区近4年共投入资金2672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义务教育省级合格学校建设任务。
2.均衡配置设备。目前全区各类学校多媒体室、语音室、实验仪器室等功能室基本齐备,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城区学校实现了“优质资源班班通”,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全部建有网站。投入建设资金2000多万元,对农村学校全面改造升级,全部消除了D级危房。近3年,添置2万套新课桌,对全区所有课桌全部按标准更新。投入1766万元,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3.均衡配置师资。一是建立了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配置机制。从2013年到2015年,区直义务教育学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按比例标准,全区共交流配置344人。二是引进骨干教师和招聘青年教师充实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优化教师队伍。三是实施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促进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发展,成果显著。小碧中学在三中的帮扶下,中考综合评价跃居全区第1名;娄底七中与二中捆绑式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四是抓好教师和教学活动的交流,每个乡镇都与城区优质学校建设了同步课堂,使薄弱学校享受了优质教育课程。
4.均衡划定生源。严格执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落实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招生区域,严格按划片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和班额。计划和班额提前向社会公布。将示范性高中招生30%的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施教师配备均衡制、学生编班随机制、学生座位轮换制、学生干部竞聘制和优生评定公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就学的权利,确保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三残”儿童公平接受教育,有学习能力的“三残”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
(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1.确保教师按编配备。在其他部门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不增人的前提下,坚决确保了教师队伍的优化和补充。每年按教师结构和学科要求补充教师,通过“招录高校毕业生和外地优秀教师”、“引进骨干教师”、“安排免费师范生”等渠道,近4年新进教师531人。近3年,每年向师范院校输送免费师范生60名。
2.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全面落实教师基本待遇,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同城同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逐年提高绩效工资标准。所有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均按国家、省定项目和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月打卡足额发放。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均由财政全额预算。近年来,通过集资、团购等多种方式,共建设教师新村4个,为教师优价提供了1000多套住房,乡村学校全部建好了教师周转房,将无房教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3.不断强化教师培训。坚持教师培训“四结合”,即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专家辅导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和后续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相结合。区财政每年按教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1.5%的标准预算并拨付教师培训专项经费。3年来,共1322人次参加了国培、519人次参加了省培、6006人次参加了市培, 1544人次参加了区培,校长参加各级培训105人次,教师整体素质得到大幅提升。
4.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教师成长共同体建设取得实效,率先在全市建成了区级课程名师工作室,组建了工作室核心成员和骨干学员团队。娄底四中的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被定为“湖南省基础教育网络名师工作室”。全区现有特级教师6人,国家、省、市、区骨干教师420人。通过开展课题研究、课例分析、专题研讨、网络教研、送教下乡等活动,一批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5.狠抓师德师风建设。连续3年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活动,出台了《教师行为十倡导》、《教师行为十不准》等规范教师操守与执教行为的文件,树立了100名师德标兵,在全系统巡回演讲,并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加大了对违规补课、乱收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4年共查处不规范办学行为17起、52人次。
(五)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1.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课改研讨会,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高效课堂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就课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的推进了课改工作。各学校积极主动,广大教师踊跃参与,课堂教学改革、书香校园建设、课外兴趣活动蔚然成风:娄底一中的智慧课堂、小碧中学的“四清课堂”、石井中学的“三学三会三习惯”、娄底八中的“5﹢3模式”、 娄底三小的“二三三”模式、娄底四小的“五环大课堂”、吉星小学的“风雅课堂”等教学课堂改革各具特色。
2.特色教育全面实施。全面落实了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各学校均广泛开展了素质教育,娄底四小、五小、六小、吉星小学等5所学校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各种兴趣小组活动、拓展课程教学成效显著。“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理念深入人心:娄底一小的艺术教育和素质教育、娄底六小的校园文化、娄底三小的综合实践活动、四小的教研强校、吉星小学的“五雅”文化教育、三中的校园文学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七中的武术教育、八中的国学教育、石井镇中学的书法教育都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广泛好评。二中的体育特色全省有名,已培养国家健将级运动员2名,一级运动员26名,二级运动员500多名;获世界级奖牌3枚,国家级奖牌18枚,省级奖牌600多枚。
3.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三残”儿童入学率为100%、小学6年巩固率为100%、初中3年巩固率为99.10 %。2014年,娄星区中考综合评价由2012年的全市第4名提升到全市第2名。特别是农村初中的质量提升很快,全市260多所初中学校中考综合评价,娄星区除个别学校外都进入了前50名。2014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样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娄星区成绩优良,受到我厅通报表彰。
三、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晰职责,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经查,娄星区“两上两下”的拨款机制不够健全,今年省、市“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共追补教育经费4000多万元。建议追补回来的经费不得退回,不得顶抵2016年的教育经费,必须全额用于教育,今后教育经费必须按政策规定列入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经查,娄星区公办学校功能室特别是计算机功能室尚不达标,其他功能室仍需完善;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生比、生均图书等与国家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教师编制按标准配备不足等问题。娄星区在农村教育信息化推进方面,进展相对滞后,“三通二平台”目标任务还比较艰巨。建议娄星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在近期对全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功能室情况进行一次摸排清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作出整改。
(三)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制订长远规划,有效完成化解城区大班额任务。娄星区化解大班额四年行动计划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班额人数已由过去的90多人下降到现在的60多人,但目前班额人数与国家要求仍有差距。建议娄星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中小学专项布点规划,按照“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的要求,建立健全化解城区大班额的长效机制,制定下阶段娄星区化解大班额行动计划,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化解城区大班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