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6-2017学年度报告
2016-2017学年,湖南女子学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7〕41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执行情况编制成报告。报告时间段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 概述
2016-2017学年,学校围绕中心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与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逐步构建了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不断优化方式方法,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积极作用
突出传统媒体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学校将湖南女子学院各部门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基本平台。每年定期开展网页评比活动并进行表彰。
继续发挥传统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学校进一步加强对报纸、校园网、OA系统、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微信等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对出台的重要文件、重要组织人事安排、重大活动部署及时发布。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OA系统功能,对管理权限进行科学化设计,有效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服务范围。同时,通过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就重大事项的决策征询教职工意见。
(三)着力强化常态意识,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范围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网上有关链接、充实相关内容、梳理有关办事指南、清晰相关办事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方式和途径
1. 学校门户网站是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由宣传部、教学技术保障部与各单位(部门)负责维护更新信息。
2. 对“书记校长信箱”栏目进行内容更新并放在校园网首页醒目的位置。公众可在线发送邮件反映问题,了解学校工作信息。书记、校长信箱已逐步成为社会公众及在校师生与学校联系沟通的重要窗口。通过校长信箱的反馈,切实解决了部分学生的实际问题。
3. 综合利用校内OA系统、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湖南女子学院年报、报刊、广播等媒体和平台,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4. 微信公众号发布校内重点信息。
5. 本年度完成全校规整制度梳理,共计48项现行规章制度,电子版已上传至学校OA系统,供师生查阅。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 基本信息
学校主页公开信息包括新闻资讯、学校概况、管理机构、院系中心、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合作交流、人才引进、采购信息等栏目。
学校OA系统是教职工了解学校各项政策、规章制度、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截至2017年8月31日,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院系在协同工作平台发布信息数目总共为51条,信息种类涉及到财务、教学、科研、人事、公文等,信息浏览量为22万人次。
学校新闻网作为最新信息和新闻事件的重要传播渠道之一,其发布和传播的信息量也在逐步增加。近年来,学校通过新闻网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持续增加。2016-2017学年发布新闻信息共476条。发布的新闻涉及国际交流、学校重要活动、教学科研动态、学术活动、校园动态、人物报道以及专题报道等。
2. 招生考试信息
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相关信息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招办相关管理规定和通知要求,主要是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微网站和招生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媒体和招生简章等进行信息发布和推送。
本年度开发了招生微网站和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时与招生信息网同步公开发布招生计划、章程、简章、分数线、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录取名单公示等。
除此,我校还通过教育部的阳光高考平台、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各相关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纸质媒体方式公布我校的招生相关政策和报考信息。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我校财务制度通过学校OA系统公开,面向社会的内容需向我校提出申请后公开。学校网站公布了学杂费收费政策、学生宿舍住宿标准等。部门网站共有工资、收费、经费、账务、个人收入发放五大查询系统,方便全校教职工查询各类信息。学校的学杂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准文号、有关政策等在专门制作的展板上印制,并在每年9月开学时,展示在收费室及学校公示栏。
校园网首页“学校通知”栏目及部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的“招标公告”与“成交公告”栏内,及时发布招标采购项目信息与项目成交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依法在指定媒体公开,采购项目信息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开。
资产管理制度在部门网页及时公开。各项资产管理的通知、业务流程及时在学校OA办公系统、QQ群或部门网站予以公开,使更多的人了解掌握资产管理事项。年度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学校校务公开予以公开。
4. 人事管理信息
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支撑与服务人员的提职、晋级与考核等相关工作,均通过OA系统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相应政策与规章制度、聘用程序与聘用结果等。面向社会进行的人才招聘,在学院官网、人事处官网公开发布。本年度在人事招聘信息的传播上,首次采用了移动客户端平台,通过QQ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将最新人事动态予以发布,既拓宽了人事信息的发布渠道,更为信息公开工作搭建了一个崭新的反馈平台。中层干部的选拔聘用先在校内进行公示,再正式任命。
5. 教学质量信息
2016-2017学年开设本科生课程共830门次,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0%,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20%。其中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军训和科研实践。各类教学信息主要通过“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布更新。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每位老师上课的具体情况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发布。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我校将学生学籍管理、奖惩规定、评优评奖评先结果、学生处分情况、学生资助情况、大学生征兵、日常事务处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全部在部门网站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7. 学风建设信息
包括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名单,学术规范制度,学生和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学风建设的所有规范及制度均在校园网OA平台发布,公开查阅。
8.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我校对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信息进行事前、事后公示。事前公示内容包括出访人员名单、单位、职务、出访国家、出访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路线、邀请单位介绍、费用来源、出国预算等。事后公示内容包括实际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出访报告等。
国际合作培养和留学生教育相关信息在学校主页教育教学栏目中进行公开。
9. 安全保卫
我校安全教育材料通过保卫处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如何防盗窃、如何防诈骗、交通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等内容。
我校制定了自然灾害处置预案、网络信息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防控非法组织活动预案、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预案等五类制度。
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安全教育、警情通报和规章条例可在保卫处部门栏目下进行查看。
三、 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2016-2017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 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
本学年设立的学校微信公众平台,有力推进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研究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与途径,高效、准确的公开信息,及时响应公众反馈,并接受广泛的监督。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并逐步形成工作机制。加快完成不同信息公开渠道的接口整合,使公开内容的获得更加快捷直接,切实提高公开的透明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目前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内容较少,暂未建立统一的公开及评价标准。日常工作中需加强专职人员的学习培训,以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为标杆,进行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
(四)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尽快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内容落实到人,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从发布、解读、回应等多个环节进行考核。以激励与考核激发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监督邮箱和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可持续地开展。
湖南女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