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湘南学院根据校内各单位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和受举报的情况、主要经验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并附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5 年 9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8月 31 日止。
一、 概述
2015—2016学年度,湘南学院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有关规定,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主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治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运行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协调与监督,并明确各部门、院系的负责领导和信息员,形成了学校、院系、教职员工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信息工作格局;二是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需要公开的信息事项,建立并更新信息公开清单,定期督查校内各部门、院系的信息工作执行情况,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及时予以处理;三是对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在校阳光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查。四是充分发挥学校“信息管理群”的沟通平台作用,经常性的与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业务交流,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信息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
(二)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信息公开效果。我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公开《湘南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所列的清单事项;二是回应各方关切,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学校重要规划、重大决策和与师生利益相关的信息,着力公开社会重点关注的招生、财务、干部人事等领域的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拓展公开内容,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学院章程、学校“十三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情况、临床医学认证等重要事项,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三)新旧结合,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我校注重优化并完善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以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更便捷、有效地获取信息。一是继续以会议、通知、校园广播、大事预告、工作简报等传统形式面向全校师生公开信息;二是以学校门户网站、主流刊物和各部门院系子网站群为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公开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三是通过掌上湘南APP客户端,加强移动终端的信息推送服务。
二、 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1、 湘南学院门户网站、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掌上湘南APP客户端,各类二级单位网站等;
2、 校刊校报、工作简报等资料汇编;
3、 校内外广播、电视等;
4、 学校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5、 双代会、各类干部职工会议、重大事项通报会等会议;
6、 其他公开方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具体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通过各种方式向校内、外公开学校信息5700余条,通过各类网站公布信息4700余条,其他载体1000余条。其中教育阳光服务平台1700余条,涵盖师生员工关心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及各类建议、咨询和投诉信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600余条;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和审计公告200余条;学校主要领导调研、讲话200余条;党建、创文等各类信息100余条;基建和后勤项目10余条,学校西南边坡山体滑坡治理项目还在省、市工程招标网进行了公开招标;招生就业信息900余条;教学教改信息10余条;财务管理信息40余条、组织人事信息80余条; 学生管理信息260余条。
三、 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5-2016 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招生考试开展的时间节点和信息保密要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手机网、掌上湘南app、教育部阳光服务平台和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系统、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电话通报等渠道,第一时间公布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专业目录、学费标准和测试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全年公开发布招生信息43 条。我校在对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面试考试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过程中,以全程摄像的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公开,全面接受学校纪检人员、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严格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文件等都在校内网站向师生和社会公开,全年度共公开财务管理信息40余条。
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 号)规定,进行学费标准备案和收取,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在计财处网站、招生简章和收费现场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进行了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同时通过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稿等形式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解释,确保财务管理制度能及时、广泛的被师生员工熟悉、接受和运用。
(三)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 干部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教育工委有关干部工作文件的要求进行干部的选拔、调整和管理,第一时间将涉及干部选拔和调整的决定通过校内网站和显示屏进行公示,并对干部考核、培训和处分结果进行了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本学年,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干部信息 76 条,下发党委行政任免文件16个。
2、 人事信息公开情况。本学年,我校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人事信息45条,对教职工招聘、岗位聘用、考核薪酬待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培训、表彰奖励等,对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人才招聘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专任老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招聘过程中,共发布信息12条,人员聘用公示4条,顺利完成各类人员招聘64人,顺利完成各个系列共34名教职工的职称评审工作,所有系列的职称评定通知、公示、结果均予以公开,力求学校人事工作透明公开公正。
四、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2015-2016 学年度,我校收到公开申请0件次。
五、 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和受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各类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重大信息均通过网络等途径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没有出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或投诉。
六、 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主动性得到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如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仍需加强,信息公开分工负责、协调管理的运行和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师生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公开的信息准确性有待提高等。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力度,加强各部门院系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