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汝城推出教育收费“四严”新规 规范收费行为
6月27日,汝城县物价局按照省、市做好当前教育收费管理的总体部署,立足县情,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从源头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出了教育收费管理“四严”新规。
严守收费政策纪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收费告知义务,严格执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的教育收费项目与标准,各中小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高中学生可预收学费、择校费(限择校生)、书籍课本费、住宿费,高三学生自愿选择订购教辅资料,除此之外,不得预收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严格捐资助学行为。坚持单位和个人自愿、不与学生入学挂钩的原则,中小学校接受社会捐资助学实施“五统一”,即统一签订捐资助学协议书式样,统一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票据,统一建立捐资助学收入明细台账,统一实行捐资助学非税收入专户储存,统一捐资助学收入使用方向,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于中小学校建设和扶持贫困学生,确保捐资助学基金发挥最大的民生效应。
严明收费资金管理。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在省设立的收费项目范围内,遵循学生自愿、阳光收费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社会服务机构面向学生提供的服务事项,必须由学生自主选择订购缴费,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不得纳入学校收费打捆代收。高中学校已预收费的,按照新学期政策规定核准应收金额和补收标准,向学生发放补交学费明白通知单,实行学生学期学费多退少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严格收费监管机制。中小学校长作为教育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在创新收费管理责任制、收费公示制、收费诚信档案管理制、收费责任追究制等长效机制,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构建齐抓共管的联动新格局,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候服务,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对典型案件进行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营造教育收费监管的良好环境,推进全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讯员:黄平波 范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