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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6-12-06 00:00 【字体:

为落实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工作,12月2日,在市教育局四楼小会议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部署召开全市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徐晓芳主持,市财政局副局长肖建忠出席会议,城市五区财政局分管教科文工作的副局长及教科文股长,教育局分管计财工作的副局长及计财股长及民办学校负责人35人参加会议。

会议我们了解到,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概括来讲,就是“三统一、一巩固”: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平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二是统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城乡一个范围和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的补助水平。三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四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县级政府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水平。

会议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分担办法进行了解读。县市区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发的湘财预[2016]78号文件为准。教育部门要求按今年实际在校学生人数进行测算,送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追加经费。2016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拨付到位。考虑城区公办义务教育体制调整、初高中剥离以及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等政策影响,民办初中教育区级分担部分调整为市本级财政分担。

市财政局副局长肖建忠介绍,此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是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后,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学生、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学生、本地学生和随迁子女都享受同样的政策。要求各区一定要以实际在校生人数为准,细化经费预算,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财务管理,确保保障机制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市教育局副局长徐晓芳指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范围拓宽了,标准提高了,投入资金增加了,各区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会在这一次改革当中受益。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让学生有获得感。无论是富有贫穷,公办民办,农村城市,不管学生在哪里读书、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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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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