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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19年)湖南省监测结果解读会议:充分运用监测结果 推进全省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0-12-0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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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上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19年)湖南省监测结果解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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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主任督学、省委教育工委委员郭建国出席并讲话


为帮助参加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各样本县市区准确了解本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进一步改善区域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12月8日上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19年)湖南省监测结果解读会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李凌艳出席并作指导,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主任督学、省委教育工委委员郭建国出席并讲话。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于2015年正式启动,已实施了六年,第二轮监测于今年结束。从2015年至2019年五年监测结果的对比分析来看,我省义务教育各学科的学生学业表现总体向好发展,一些学科水平提升较为明显,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郭建国在阐明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映的情况后指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评价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育督导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全面增强质量责任意识,聚焦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中心任务,切实把提质融入到教育改革发展各个环节,推进教育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


郭建国强调,要重视监测结果的运用,确保监测结果运用工作落到实处。要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向当地党政领导做好汇报,并反馈到校长、教师和教研员,引起各方重视,形成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联动机制和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合力;要科学分析、深入研究问题,结合各自实际,从复杂的数据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中揭示必然性,明确有效破解问题的主攻方向;要明确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方案,强化资源配置、责任分解和督促整改,推动问题解决。


会上,李凌艳系统阐述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体系,推介了监测结果应用路径与各地先进经验;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语文学科组副组长吕艳波解读了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湖南省监测结果报告;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赵雄辉重点解读了2019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四、八年级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结果;双峰县教育局局长朱均平介绍了近年来在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以及下一步运用好监测结果的具体打算。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地方服务平台、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教科院有关人员以及14个市州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参加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24个样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及其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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