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2016—2017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7-04-09
湘教通〔2017〕58号
关于开展湖南省2016—2017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前两期工作经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切实组织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二、各中小学校在制作优课时,要突出实用性,避免过度形式化,要将优课制作与课堂教学进行融合,避免给学校和教师造成困扰和额外负担。各级教育部门在组织优课评审时,要关注内容实质,避免形式主义。
三、通过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是开展活动的根本目的,各地要积极开展优课应用推广,组织广大中小学师生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鼓励教师认真学习借鉴优课成果,融入教育教学,鼓励广大中小学生运用优课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四、请各地按时间节点完成晒课与评审推荐工作。
1.晒课。根据教育部通知和我省实际,各学校按以下时段进行晒课:
高中:3月1日—5月31日;
初中:3月1日—6月30日;
小学4—6年级:4月1日—7月31日;
小学1—3年级:5月1日—7月31日。
2.评审推荐。请各市州于8月31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
五、请各市州依据本次活动方案(附件1),制定活动实施细则,并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实施细则与活动联系表(附件3)加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3月7日前报送至省电化教育馆资源科。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甘文波,电话0731-84714912;
省电化教育馆资源科罗杰,电话0731-82220197,邮箱hnszyzx@126.com。
附件:1.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晒
3.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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