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0-02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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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01-0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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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公布2020年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的通知
湘教通[2019]382号
关于公布2020年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体)局: 按照我厅《关于申报2020年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9〕362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政府申报,市州教育(体)局审核,我厅确认浏阳市大瑶镇枫林幼儿园等300所农村公办园为2020年省级项目园,浏阳市淳口镇山田幼儿园等121所农村公办园为2020年自行建设项目园。现分市州、按类别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继续实行分层管理,其中“省级项目园”由我厅管理,“自行建设项目园”由市州自主管理。两类项目园应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的评估验收,由教育督导部门依据公布的幼儿园名单,按验收标准组织实施。 二、要确保达到建设标准。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湘教发〔2008〕54号)确定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内容,村级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湘教发〔2009〕2号)要求,特别是幼儿园硬件建设、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管理等方面要落实到位。项目园应按照“存在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建设工作,实现全面达标。 三、要严格建设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实事项目校(园)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40号)要求,做好项目园基础信息和项目建设进展信息填报工作。我厅将于2020年4月开放“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及时组织县市区教育(体)局按要求做好辖区内项目园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并于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 各市州教育(体)局接本通知后,要对公布的项目园名单进一步核实,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审核上报,并于2020年6月底前调整到位。 联系人:张善斌、赵建军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287359 E-mail:ssb82287359@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