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383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383号建议的答复
万霞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幼儿园“设并转撤”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省人口结构变化、城镇化建设提速以及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期盼的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与人口分布、教育需求之间出现了新的阶段性特征。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科学应对因出生人口总体下降、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我省幼儿园资源布局,有序推进幼儿园“设并转撤”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加强普惠资源供给。2022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持续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截至2024年底,我省幼儿园总数达到14103所,在园幼儿人数158万余名,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86%,2021-2024年认定普惠性民办园25188所,增加普惠性学位325万个,全省普惠园覆盖率达91.80%,较上年增长0.63个百分点。
二是合理布局普惠资源,严把标准抓好“设”。在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都要办成公办园。积极探索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统筹运用服务区学位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要。对新建幼儿园进行严格审批、适当限制,特别是要严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关,农村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幼儿园,重点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并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对村幼儿园(点)实行一体化管理。
三是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筹抓好“并转撤”。据测算,2022—2027学年,我省各学段在校生规模变化将呈现“U”字形趋势,学前教育从216万下降到110万,减少106万,下降49%。对此,要主动结合学龄人口变化、本地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加大资源整合和使用力度。对于一些学前教育资源富余的区域,要合理引导办园质量较差、幼儿人数较少的幼儿园有序进行合并、撤转。对于人口流出的地区,要抓住机遇优化办园结构和生师比,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用好富余资源,招收2-3 岁幼儿开展托育服务,并引导一些办园效益较差的民办园转型为托育机构,稳妥推进“并转撤”。
四是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我省从2011年开始连续实施了四期“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通过财政补贴、专项奖补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按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原则,为鼓励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2019年起,我省建立了省与市县共担、公办和完全达标的民办普惠全覆盖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2024年将基准定额拨款标准从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600元。近三年,全省先后投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0亿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7.1亿元、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资金28亿元,支持各地根据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和需求,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切实改善办园条件,统筹教育经费1亿元支持各地普惠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代表们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以更科学的路径有序推进学前教育“设并转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有关规定,压实县级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水平,合理控制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建设规模。鼓励支持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推动学前托育一体发展。同时,科学增加教育投入,提高经费投入精准度,督促各地落实生均拨款水平每年600元/生的标准。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开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建设,重点用于扩大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提升教师待遇和保教质量。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师资配备,加大对薄弱园和农村园的帮扶,整体提升办园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刘为
联系电话:0731-84742962,手机号码:17807311399
抄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