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9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2〕154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9号建议的答复
唐勇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一对一”变相培训查处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现存教育机构进行取证查处
今年1月,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方案》,将2022年定为“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年 ”。寒假期间,我省坚持高位推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攻坚行动,通过全面排查、联合执法,全省组织暗访3万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2800余人次,取缔无证无照机构1100多家,纠正和查处3000多起违规培训行为。今年4月,省教育厅组织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逐个摸排“双减”政策出台前已设立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已转型或已注销的机构要求上门逐个核实,防止已注销机构“死灰复燃”或已转型机构“挂羊头卖狗肉”。同时,省教育厅自去年12月起安排专项经费购买第三方服务,常态化对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暗访,发现问题立即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处理。
下一步,省教育厅计划组织两期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执法培训,为各县市区培养一批执法骨干,加强常态化的监管执法。暑假期间,省教育厅将联合“双减”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部署推进暑假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重点对“一对一”“一对多”、上门家教等地下违规培训进行摸排查处。
二、关于互联网“一对一私教”广告的查处
为规范线上学科类培训有序发展,省教育厅出台了《湖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方案》《关于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的工作方案》等,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在线巡查,重点针对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平台,学校举办的网校,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导航、弹窗广告等信息入口,资讯推荐、生活服务、社交通讯、论坛社区、直播、短视频等应用环节进行巡查,突出加强线上学科类培训行为和内容监管力度。自2021年10月至今,我厅共巡查发现网站发布“一对一”家教违规行为16起,目前已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对相关网站进行了关停处置,其中对在我省取得ICP备案的网站还取消了其备案;对不在我省备案的网站已上报教育部协调其他相关省份进行处理;巡查还发现教育类APP违规行为33起,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线上巡查力度,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通过人机结合方式定期开展线上巡查,加强线上学科类培训行为和内容监管力度,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通报和处置力度,合力净化线上培训环境,营造良好网络学习氛围,巩固“双减”治理成果,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
三、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或在校大学生违规从事校外培训”的查处
对于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校外培训,我省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签订“双减”工作承诺书,向学生及家长发出抵制违规培训倡议书。要求各县市区以抓好教师承诺书践行为切入点,引导和督促中小学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依法从教,严格规范教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部署学校召开“双减”工作专题家长会、主题班会,印发倡议书,引导家长转变成才观念,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抵制“一对一”等地下违规培训,共同净化教育生态,还孩子健康快乐的童年。二是印发《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将“严禁聘用或组织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学科类培训”纳入清单事项,督促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加强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备案审核。三是将“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或开展有偿补课”列为寒假集中整治重点,目前已查处了10余起在职教师从事校外培训的案例,处理并通报涉事教师10名,还有几名教师正在接受处理。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部署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时间跨度约为一年。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一对一”地下违规培训,各级教育部门将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调查核实之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同时,将压实中小学校的主体责任,对年度内发生3起及以上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中小学校(学校及负责人主动发现和处理的案例不计入),将取消所在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的资格。
对于在校大学生参与校外培训的事情,国家层面目前没有统一而明确的政策规定,但教育部已将此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我省将按照教育部的部署抓好落实。
四、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类广告的管控
目前已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市场监督局、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从2021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开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校外培训广告“两不”“两不得”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清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对存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二是在全省广告监管系统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加强在广告监管领域校外培训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对全省各类媒体媒介发布的教育培训等领域广告开展重点监测。自开展“双减”工作以来,全省共清理拆除教育培训类违规违法广告2700余条(次),立案查处教育培训类虚假广告54 起,罚款71.2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依法依规持续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加强对全省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媒介发布的校外培训广告(含“一对一私教”广告,下同)的重点监测,进一步清理整治互联网等新媒体以及学校周边、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出现的校外培训广告,严厉打击“一对一私教”广告和变相发布的校外培训广告以及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五、关于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
目前,我厅已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双减”举报长效机制,面向社会公布了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双减”投诉电话,安排人员接听,并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台账和线索交办查处机制。同时,要求按照学校管理权限,由市、县教育部门分别组织印制“双减”政策宣传单,分发到每所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校和幼儿园须在校园宣传栏、每间教室内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单,并分发给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并签收,充分发动学生及家长对发现的“双减”问题线索进行举报投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双减”置于全民监督之下,着力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减负。
六、关于严查中介公司超范围经营的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频次和比例,结合平时的公众举报和投诉,依据《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从事“一对一培训”的中介机构视其情节依法依规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湖南),实施联合惩戒。
衷心感谢您对“双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培管处
联系电话:0731-8472015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