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构建“四个体系”织密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网
湖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守护千万家庭平安幸福的民心工程,出台《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地方法规,坚持以系统思维和法治方式筑牢防溺水安全网,将多年积累的有益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走向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
健全多方共治的协同管理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召开防溺水工作推进会,明确由教育部门牵头,水利、农业农村部门管好“责任水域”,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野泳、破坏防护设施等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市县乡将防溺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乡镇(街道)将责任压实到村(社区)、到网格、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推动将防溺水工作责任细分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中小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强化各方协同。把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州社会保障考核内容,强化全过程、全方位传导压力。省安委办、省教育厅组建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暑期防溺水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号督办、销号管理”,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约谈问责、指导整改,补齐短板漏洞。
完善疏堵结合的源头治理体系。扩充安全游泳资源,推动各市县政府将游泳设施建设纳入体育发展专项规划,农村地区依托天然水域建设安全游泳场所,政府投资建设的游泳场所暑假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兴建游泳场馆,扎实推进公益性游泳场所建设,丰富学生亲水体验。两年新建游泳、亲水场所3191个,其中农村安全游泳点801处。强化游泳技能培训,将游泳纳入体育中考项目,会同体育等部门面向师生开展游泳技能和溺水自救能力培训,每年组织防溺水夏令营,推动三年内实现“初中生全员会游泳”目标。2024年以来,全省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培训186万人次,中小学生新增学会游泳的人数占比达20%。丰富学生暑期活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推出“暑期守护行动”“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开设公益托管班,开展作业辅导、兴趣课堂、红色研学等活动,让学生假期有地可去、有乐可寻,从源头上消除监管“空档”、减少学生“野泳”。
完善人技结合的安全防控体系。重点隐患彻底排查,全面起底河流、山塘、水库、景区等高风险水域,水利、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开展水域“拉网式”排查,建立“一水域一档案”,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同步摸清工程坑池、废弃矿井等隐蔽水域底数,全省累计排查整改危险水域6.54万处。重点水域有效管控,聚焦溺水高发重点水域推行“四个一”(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标准化建设,在高危区域加装防护栏,对曾发生事故水域设立“红色警示标识”,明确包保责任人,推进重点水域视频智能监控预警和无人机巡查,实现临水学生人脸信息识别并语音警告驱离。全省安装警示标志28.33万块、救生设施67.3万套,重点水域安装监控装置3.45万处。重点时段全面监管,紧盯学生上下学、双休日、节假日、暑期等关键时段,以乡镇、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党员+网格员+志愿者+民警”巡查队伍,实行“三班倒”值守检查,特别是5—10月,强化重点水域巡查。推行“河长制+防溺水”联动机制,河长巡河时同步检查防溺水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群体精准守护,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等列为重点防护对象,实行“一人一档、每周联系、每月家访”管理,健全重点学生群体“六包一”台账,压实学校领导、班主任、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干部及监护人工作责任,由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各学校“一对一”“多对一”落实关爱保护和兜底保障。
强化宣教牵引的预警应急体系。推动防溺水宣传教育全覆盖,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抓实抓细“十个一”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防溺水须知,举行防溺水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逢高温特殊天气必提醒,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加强家校联动,采取致家长一封信、“万师访万家”、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协调主流媒体加强《规定》宣传,通过新媒体发布防溺水短视频播放量超3.3亿次,电视台每天播放防溺水公益宣传片,三大运营商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通过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广播、上门宣讲等方式,推动城乡宣传无死角。以确保学生溺水后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为目标,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公益组织、企业力量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制定防溺水专项应急预案,配备救生艇、无人机等专业装备,开展应急演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储备急救药品与设备,建立溺水救援绿色通道,确保第一时间救援、第一时间救治。(稿件来源:教育部战线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