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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 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2021-10-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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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教指〔2021〕40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

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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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安排你单位(市)2021年湖南省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省直单位(学校)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州列2021年度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具体明细及功能科目见附件)。

一、要加强资金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湘财教〔2019〕2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各项财经规章制度,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要加强资金申报工作。从2022年开始,各单位每年3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报送当年“双一流”建设资金申报材料。逾期不交的,相应扣减相关分配因素得分。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上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单位自身投入情况、主要管理措施、问题及对策。

(二)当年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当年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表、重点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

附件:2021年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湘财教指〔2021〕40号 关于下达2021年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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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 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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