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部委动态

教育部、公安部共同编写“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发布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4-12-02 10:25 【字体: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做好宣传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有关内容,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编写了“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供中小学校和学生学习参考。

“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详细解答了“中小学生横过道路有何规定、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注意哪些事项、对中小学生骑车年龄有何规定、中小学生骑乘车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如何缓解中小学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如何保障中小学门口交通安全、对中小学内部车辆管理有何要求、对中小学内部车辆通行有何要求、中小学周边应设置哪些交通标志和设施、对校车安全管理有何要求”等问题。

其中明确,通过路口时不得看手机、接打电话或听音频;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一校一策”,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等措施,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学校门口要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施划网状线;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驾驶人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审验,载有学生的校车应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记者 林焕新)


来源:教育部网站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教育部、公安部共同编写“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发布

3351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