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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4-05-23 12:59 【字体: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湘教发〔2024〕21号

各市州及县市区教育(体)局、湘江新区教育局,有关培养学校,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为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经组织各地精准测算需求,我厅决定2024年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现就做好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对应的培养学校详见《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与培养学校一览表》(附件1)。

二、招生专业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民族乡)、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规模

2024年,全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284人,具体如下: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民族乡)4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68人,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212人。

(二)招生计划种类

根据培养类型与培养目标要求,招生计划设置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和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民族乡计划”)。具体如下:

1.普通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

2.民族乡计划。按照“从乡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民族乡)。

(三)招生计划的具体安排

根据各县市区测算并申报的2024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我厅编制了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现随文下达(详见附件2-4)。

四、培养模式

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由省内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五、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户籍条件。(1)报考普通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且为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报考民族乡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且为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中考总成绩(报考民族乡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加分,相关政策详见附件6第三条)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二)其他条件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普通计划小学教师(定向帮扶)、小学男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小学任教,民族乡计划小学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任教。

2.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七、招生办法、程序及相关政策

详见《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附件5)和《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附件6)。其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培养类型,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全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培养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培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回信精神,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统筹协调。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咨询联系方式,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确保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2.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培养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保证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平稳实施,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预录取、录取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考生录取资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

3.有关培养学校要结合所承担的培养工作,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政策研究与乡村教师培养需求调研,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师范生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加强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和专业建设,强化国情省情教育、师德养成教育与教育教学专业技能训练,强化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充分发挥“五年一贯制”培养特色优势,积极探索乡村教师培养规律,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附件:1.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与培养学校一览表

2.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民族乡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

3.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帮扶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

4.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

5.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

6.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

7.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8.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9.2024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

10.2024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

11.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

12.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

13.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未报到新生名册

14.2024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

15.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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