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湘江新区教育局:
现将《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科学有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不懈奋斗、荣辱不惊、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养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第一。把心理健康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把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与解决学生成才发展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心理健康工作质量作为衡量教育发展水平、办学治校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坚持五育并举。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三全育人”全过程,坚持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构建立体化的学生心理健康培育体系。
——坚持系统治理。健全多部门联动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聚焦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核心要素、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补短板、强弱项,系统强化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连续三年深入开展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现省内各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活动有阵地、服务有队伍、经费有保障,心理健康服务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显著增强,基本建立起规范的高质量的中职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服务体系。所有中职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覆盖率达到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学校比例达到100%,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率达到100%,心理健康普查率达到100%。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1.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体系。建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的心理健康责任体系,建立以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德育干部、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工作融入到教育教学和管理全过程。构建学校、年级、班级层层落实,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合作的心理健康教育立体化工作网络。
2.优化心理辅导室运行机制。各学校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建设心理辅导中心(室),强化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及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力争实现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室)全域覆盖。要健全心理辅导室值班、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和反馈等制度,确保每周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15小时。
3.完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机制。实施心理健康动态监测,每学年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成长档案。构建“个人—班级(宿舍)—年级—学校”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对发现心理异常的师生进行实时监测和科学干预,加强有针对性的个别心理辅导,并根据需要及时转介医学治疗。定期发布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对危机事件高发学校、高危群体、高危时段进行提前预警,提高应对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科学性。
(二)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1.开足心理健康课程。按规定开足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模块学时之外,还应统筹利用班会课或学校课程的课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确保所有班级每两周一课时,让学生在校期间全部接受系统的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2.丰富课程资源。组织编写我省中职学生心理健康读本,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和线上课程等,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向家长、校长、班主任等群体提供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操作指南等心理健康“服务包”。2026年底前,在全省中职学校遴选50堂心理健康课示范课,50个优秀心理辅导案例、50个优秀校园心理情景剧。
3.创新教学方法。依托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活动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避免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成为简单的心理知识普及和心理学理论学习,坚持少讲理论,多做体验,让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成为学生的心理放松“体验场”。
(三)配齐配优心理健康教师队伍
1.加强队伍建设。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确保每个校区至少有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支持具有相关学历但不具有专业资质的教师参加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能力培训。到2026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学校比例达100%。
2.完善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全员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构建省、市、县、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体系,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情况列入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并予以专项考核。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在岗培训等多种途径,确保每年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参加专业培训不低于40学时,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不低于20学时,或参加至少1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其他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鼓励全体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相关费用可由学校承担。
3.优化评价机制。培育10名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每年立项一批省级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每年开展全省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能力竞赛。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辅导、主题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应计入教学工作量。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业绩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激励教师安心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凝聚家校社心理健康共育合力
1.加大心理健康家校共育力度。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全体教师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实地家访。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长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原则上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专题心理健康知识教育,通过家长会、家校互动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庭特别是高危心理学生家庭的沟通,帮助家长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和技能。全面开通心理援助热线,鼓励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主动拨打求助。
2.协同防范学生心理问题。学校发现学生心理出现异常等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同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渡过难关。发现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学校要协同家长共同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及时进行调节。对于超出学校辅导和干预能力的情况,学校要协助家长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并动态追踪干预成效。
3.积极争取专业机构支持。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心理专业机构、专科医院等心理专业资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合作,建立会商研判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所有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强化基础保障。各中职学校应统筹各类资金,按年生均10元的基准定额单列经费,切实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心理健康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和各校要在每年“5·25”心理健康日和“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一批心理健康特色校、示范心理辅导室,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效果好的心理健康工作典型经验,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