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过期试卷及答题卡处置公告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过期试卷及答题卡处置公告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4-08-05
我院现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一批过期试卷及答题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以前现已过期的试卷及答题卡处置
2.处置标的:过期试卷及答题卡
3.处置最低价:800元/吨
4.项目地点:长沙市潇湘中路27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5.本项目合作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竞标人资格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2.竞标人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3.竞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4.竞标人须有独立的仓储和打包打捆场地,确保过期试卷及答题卡不流向社会,并签订保密协议须按我院相关要求执行。
三、竞价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设置底价,最高价者成交。本次处置为整体打包处置,不接受部分过期试卷及答题卡选择性报价。
报价单须盖单位公章。竞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高于底价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无有效报价则废标,如报价相同,相同报价方进行第二次报价;根据报价按照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放弃中标,则由第二、三位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将取消其两年内在我院报废处置投标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有意向的竞标人应于2024年8月11日17:00前将竞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4)填报并签章后,扫描打包发送至4701059@qq.com邮箱,接收时间以邮箱系统显示为准。请在指定时间内报名,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证明材料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或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
3.招标人根据竞标人报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现场踏勘和竞标环节。
4.在资格审查时期(8月12日-15日),我院将实地考察或网上视频巡查投标人仓储场地及相关设施是否符合我院规定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投标竞价。
5.8月16日网上公示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
五、现场踏勘与报价
1.通过我院资格审查竞标人请于2024年8月19日9:30-10:30前往我院指定地点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竞标代表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价单(附件5),并将报价单密封后加盖竞标人公章上交招标人,我院将在现场提供密封用信封。
成交价仅为以现状处置过期试卷及答题卡的价格,竞标人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担。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踏勘及报价视为弃标。
2.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19日10:30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综合楼三楼二会议室进行开标。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在招标人组织下现场踏勘和报价完毕后,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评标,并由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公布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将在我院官网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web/index.html)公布。
六、处置要求及说明
1.中标公示后,中标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及中标款项。
2.中标人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全部转运完该项目报废资产,整理好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我院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逾期未转运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一周未转运的,我院将按程序另行处置该批资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须文明作业,不得损坏我院其他设备、设施,如造成损坏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方来院人员,应自觉遵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4.过期试卷及答题卡由中标方自行转运,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报废处置等相关规定进行清运,妥善处理处置标的(含其中可能无回收价值的部分)及现场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5.联系人:余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090208
监督电话:0731-88090301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
3.竞标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图片
4.《竞标承诺书》
5.《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