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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8-09-14 00:00

 

湘教通[2018 ]399号


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高校:

现将开展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围绕加快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研究生教育创新和质量提升工程,深化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全面提高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各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每个申请人只能报 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再参加 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6人。

(三)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未完成已承担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三、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一)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

(二)立项范围可以参考《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选题。

(三)项目研究期限,一般项目1年,重点项目不超过2年。

四、申报程序、项目数量和经费保障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我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各高校可在分配的限额内(附件2)自主确定申报数量,推荐省级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申报数控制在本单位申报总数的20%左右。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立项后,一并发文公布,纳入统一管理。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考核及经费分配因素,各高校拟推荐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从本单位省拨“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或自有资金中按照重点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足额经费保障。我厅将对立项的项目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申报单位填写《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六、结题项目申报及评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时组织对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省教育厅研究生处。

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要求进行。各研究生培养高校要根据我厅的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切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各环节的工作,强化对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联系人:唐宏伟,联系电话:0731-85524190,电子邮箱:258818454@qq.com

 

附件:1.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限额表

3.2018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2018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申报的通知(湘教通〔2018〕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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