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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8-10-19 00:00

夏 智 伦

(2018年10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把各市州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县教育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请来,召开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座谈与培训会,主要目的是了解情况,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学习政策,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食堂管理水平。刚才,听了3个市州和12个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县的发言,省财政厅、省食药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大家在发言中既交流了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也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改进工作思路。下午,大家还要学习新出台的《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驻厅纪检组将对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布置。会议很重要,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工作直接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尤其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不但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而且是各级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一件大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健康和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小学食堂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体质,影响到学生学习能力、今后的就业能力和人生幸福,进而影响到国民素质和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多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食堂条件,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学生餐饮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省800多万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影响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影响教育形象的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招投标不规范、“营养餐不营养”、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引起中央和省委领导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6月,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教育部在贵州专门召开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会议推介了贵州省将营养改善计划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积极推进大宗食材政府统一采购、加工、配送的供餐模式改革经验。会议明确要求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食堂供餐比例,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件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开学初,教育部又下发紧急通知,通报江西万安、河南洛阳、西藏双湖等多地发生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学生群体食物中毒,危及学生身体健康的事件。总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正视困难与问题

从暗访检查的情况看,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存在问题还比较突出。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政府主体责任亟待进一步落实。一是部分县市区政府统筹组织力度不够,有的认为营改工作是教育部门的事,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存在教育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二是大部分县市区未完全落实好政府投入责任,没有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及因营改新增食堂临聘人员工资;三是监管缺位,特别是对学校违规牟利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学校违规托管、托而不管的行为时有发生;

2、食品安全监管亟待进一步加强。膳食资金和食品卫生两个安全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两个重点,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学校食堂卫生“脏乱差”,苍蝇成群,灌装液化气、灭火器随意摆放;有的学校食堂功能布局、分区严重不合理,没有存储间,没有“三防”设施,预售间没有任何消毒设施;有的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有的食堂管理制度建设缺失,近半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甚至有的学校食堂还存在“无证供餐”的现象,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3、违规牟利行为亟待扭转。部分地方、学校办学生食堂违背了“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没有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以种种理由和名目从学生口中“挤油水”,严重侵害学生利益。省里从2014年电视问政后开始治理这一问题,但未引起各地高度重视,问题至今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违规发放教师福利、列支教职工补助、甚至套取挪用学生伙食费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这个是非界限很清楚的问题上,我们有些同志思想上还在犯糊涂,认为“企业可以挣钱,学校为什么不可以”,有些人甚至质疑省里出台文件允许托管是“被企业绑架”。还有一种新的情况值得注意,有的学校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托管,企图以此规避监管检查,以改革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

4、供餐质量亟待提高。调查发现,无论是托管还是自营的学校,学生食堂供餐质量普遍较低,紧紧满足于“吃饱”,特别是“营养餐不营养”问题比较突出,难以满足学生基本营养需求。究其原因,一是很多县市区没有制定营养食谱,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营改计划实施县没有在国家、省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元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要求“做加法,添营养”,甚至还要在4元膳食资金中开支人工、水电成本,难以做到营养配餐;二是部分营改计划实施县推进食堂供应正餐力度小,部分县部分学校仍然按“牛奶+X”简单课间加餐,供应食品单一,无法保证营养 ;三是由于部分学校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导致伙食质量低下。

上述问题,有的性质十分恶劣,严重侵蚀了学生利益,蚕食了党的惠民政策效应,败坏了教育形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在落实责任、强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

1、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点要抓住膳食资金和食品卫生两个安全,解决好“营养餐不营养”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履行各部门职责,针对困难与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就全省营养改善计划而言,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营养改善计划不仅是一项具体教育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紧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统筹。各地要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作用,会同发改、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二是要落实配套政策。县市区财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县级财政投入责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水电煤等费用问题;同时,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做好营养餐 “加法”,确保学生营养基本需求。省教育厅将把各地落实政策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与有关经费分配挂钩;

三是要提高食堂供餐比例。食堂提供午餐模式资金使用效率最高,营养保障效果最好,是国务院和教育部提倡的供餐模式。各地要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加大食堂改造和建设的力度,为食堂供餐提供条件。凡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必须实施食堂供餐或用“食堂+牛奶”模式,实施食堂供应正餐,改善学生营养结构,但一律不得再搞“牛奶+x”课间加餐;

四是要确保“两个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地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资金安全两条红线。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国家补助资金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关于学生食堂工作。今年7月,省教育厅在2014年有关文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修改,出台了《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省纪委监委同时印发了《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各地要把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我这里强调三点:

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新《办法》是今后五年内我省中小学食堂管理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办法》着眼于治标兼顾治本,紧紧围绕提升“供餐质量”和化解“廉政风险”两个重点,提出解决路径,明确政策边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政策精神。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知晓相关政策要求,理解、支持,同时也监督我们的工作;

二是要制定配套政策,稳妥推进改革。各地要按照新的《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方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制定集中招投标、营养食谱、满意率测评、托管食堂项目监管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使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与改革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供餐模式改革问题上,一定要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学生满意度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试点先行,稳妥有序的原则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实现预期目标,坚决防止一哄而上,草率冒进,影响中小学学生食堂稳定运行。

三是要积极配合做好食堂专项整治。省纪委监委把学生食堂问题列入专项整治内容,既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的职责所在,也是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维护学生利益。教育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照新的《办法》,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省教育厅将把专项治理纳入教育督导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并将联合省纪委监委,采取挂牌督办、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市州、县市区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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