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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16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9-48121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9-04-30 16:45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167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096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0167号提案的答复

姚如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提案》收悉,经商省财政厅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政策是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07年实施以来,基准定额补助标准经历过多轮提高,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从最初的年生均小学190元、初中260元提高到目前的小学600元、初中800元。针对代表反映的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要求提高补助水平的建议,鉴于这项政策是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标准由中央统一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为主承担,而我省作为一个财力弱省,暂不具备额外提高标准的条件,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向教育部、财政部汇报反映,请求中央层面出台提标政策。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项:一是国家核定的是基准定额补助标准,是各地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有条件的市县(如长沙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提高补助标准。二是由于部分市县按高于基准定额的标准安排公用经费,且经费统计时往往将专项资金中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开支的经费统一列为公用经费,因此报表统计的公用经费水平通常大于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的基准定额标准。只要收支来源清晰,不存在寅吃卯粮,均属于正常现象。在现行政策下,各级财政将通过落实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和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的方式,确保实现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要求。

二、关于继续完善公用经费分配办法

根据中央规定,我省对不足100人的义务教育学校按100人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对于您提出的“100-199人的小学按200人核拨生均公用经费,不足300人的初中按300人核拨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我们认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政策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一项保障公平的普惠性政策,而对100人以下的学校给予特别待遇是充分考虑了其师资配备、日常维护等实际需要,给予每所学校至少6万元的运转经费,且100人以下的学校数量较少,各级财政能够承受。若对100-300人的小规模学校也参照执行上述政策,一方面,101人的学校与199人的学校获得的公用经费相同,201人的学校与299人的学校获得的公用经费相同,会破坏按学生人数核拨公用经费的机制,影响政策的公平性;另一方面,由于100-300人的学校数量很多,按百向上取整安排公用经费会加重支出压力,各地财政将难以承受。

三、关于继续提高寄宿制学校补助标准

寄宿制学校学生在校时间长,管理难度大,运转成本高,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国家出台寄宿制学校额外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之前,我厅与省财政厅经过调研,自2013年起实行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行保障和条件改善计划,所需资金按照每名寄宿生每年200元的测算标准和省级总体承担50%的原则,省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2亿元,明确可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2016年国家明确寄宿制学校额外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之后,我省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执行,且省级安排的2亿元寄宿制学校补助资金仍然保留,按因素法分配用于改善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条件,很大程度地缓解了寄宿制学校的开支压力。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423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人:刘昶宏

联系电话:07318220320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16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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