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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7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9-42072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9-05-15 17:00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74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167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

1774号建议的答复

吴小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老少边穷”地区农村普通高中教育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普通高中教育是连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和枢纽,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位置。近年来,特别是《湖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印发实施以来,我省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非“老少边穷”地区农村高中仍是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您通过对桃江县农村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深切的反映出您对教育事业,特别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关心和关切,对此我们表示感谢!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省在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投入力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支持各地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高教师薪资待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普通高中投入力度

近年来,我省严格按照科教强省要求和相关教育投入政策,持续加大普通高中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一方面,通过实施高中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生免学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平等享受,桃江县也纳入了实施范围,2018年分配资金416万元;另一方面,我省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核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600元,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生均基准定额标准的水平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在确定资金分担比例时,我们给予了桃江县倾斜支持,2018年,桃江县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应安排692万元,省级补助484万元,省级承担比例达到70%

鉴于我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于2016年,实施时间不长,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难以马上高标准但据了解,目前教育部、财政部正在积极研究出台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目前暂定为每生每年1000,国家文件出台后,我省将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予以落实。同时,我厅已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积极研究提高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在2012年将农村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由500/期调整至800/期的基础上,将省级示范性中学(包括省特色高中)学费标准和普通高中学费各上调200元每生每期,使省级示范性中学(包括省特色高中)学费标准达到1200元每生每期,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达到1000元每生每期。相信通过以上举措,我省普通高中的建设与发展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二、争取中央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2012年以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及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投入约3亿元,重点支持了集中连片特困县和民族地区县薄弱高中建设,主要用于校舍新建、改扩建,以及配置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根据中央资金管理要求,现阶段主要支持40个国贫县的薄弱高中改造,其他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贫县仍无法纳入实施范围。但是,考虑我省大部分非“老少边穷”县市财力基础薄弱,我们将继续呼吁财政部、教育部扩大资金支持范围,拓宽政策的受惠面,逐步解决包括桃江县在内的高中扩容改造问题。

落实国家要求提高教师薪酬待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待遇”的要求,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我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精神,起草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全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的通知》,明确教育部门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结果等次后,由县级以上政府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机关相同绩效考核结果等次对应的奖励性补贴水平,确定学校增资水平及总量,总量增加部分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且不作为单位绩效工资基数。针对部分县市高中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难度大的问题,我们将督促各地同样落实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政策,保障高中教师薪酬待遇,同时要求各地按规定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逐步实现与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同时,省财政积极支持桃江等非贫困县自行启动实施农村教育人才津贴政策,省财政按照县级财政安排经费总额30%的比例,通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综合奖补资金给予奖补支持。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教师薪资待遇将得到不断提高。

进一步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近年来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情况,我省于2018年启动实施农村高中教师的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招生面向县市区招生,对所招学生进行公费培养,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县市区高中学校定期服务,其任教岗位与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018年全省计划招生1069人,由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两所一本院校承担培养任务。在高中教师培养方面,我省不断加大高中教师、校长的培训力度,“省培计划”重点培训高中教师、校长。设置了包括学科精英教师高端研修、校长高端研修、骨干校长跨年度递进式提高培训、新高考网络研修、骨干教师专题研修等多项培训项目,每年培训高中教师、校长1万多人。今后,我们还将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高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高中教师质量。

、关于高中债务和特色学校建设

近年来,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部分县市实施了大规模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并由此背负起较为沉重的债务。2012年,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对普通高中债务问题进行了专门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向省政府报送了请求解决我省普通高中债务问题的建议,并积极向教育部、财政部汇报请求安排化债资金切实解决地方普通高中债务问题。但随后,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高中债务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据初步统计,2018年我省普通高中债务总额达60亿元,已成为制约我省普通高中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此,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债务的分析监控,积极向教育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上级部门和领导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于安排配套经费支持学校特色建设的建议,鉴于目前省级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中设有支持高中学校特色建设的支出方向,我厅将继续积极争取省财政调整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高中学校特色建设的支持力度。

尽管我省在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受制于薄弱的教育基础,庞大的教育规模和有限的财力,非贫困县农村普通高中仍存在很多困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总体安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在政策和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继续实施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支持各地积极开展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等工作,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和财政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3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

联系人:刘昶宏

联系电话:0731-8220320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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