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9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8-12654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8-05-25 00:00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96号建议的答复
B类 湘教复字〔201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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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96号建议的答复
张四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江永等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范围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我厅与省财政厅在制定教育投入政策、分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时,都按照精准扶贫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向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对民族县参照执行贫困县的优惠政策,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参照执行民族自治县的优惠政策。您所关注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由教育部主导实施,省级无权限自行调整范围招生范围。 2017年,您等13位代表已提出《关于将江永等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范围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并联合省民宗委向教育部提交了《关于将我省江永县等六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纳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范围的请示》(湘教〔2017〕17号),从加大民族地区支持力度的需要、解决少数民族过半县享受自治县同等待遇的需要、现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等三方面阐述了理由。教育部民族司于2017年9月12日给我厅专门复函(教民司函〔2017〕38号,见附件),指出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招生范围为: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江永等六县虽然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较多,属连片贫困地区,但不符合《意见》规定,待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其享受西部待遇时,将会考虑将江永等六县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在今年建议中,针对教育部复函提出的招生范围问题,您提出,国务院已于2007年将江永、绥宁、会同、沅陵、石门、慈利等县纳入中部六省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范畴之中,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予以扶持。经核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 号)规定,江永、绥宁、会同、沅陵、慈利等五县均属于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此外,2010年3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又以湘政〔2010〕4号文件呈报国务院请求批准江永等县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经济社会待遇,原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批示并安排相关部门落实。从全国的情况看,大多数省份对少数民族人口超过30%以上,但未能成立民族自治县的县区,均比照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相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江永等六县均为我省贫困县(市),将其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范围,能为其输送和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对当地优化人才结构,加快脱贫攻坚的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意义重大。因此,我厅将一如既往地向上级反映和汇报,积极争取教育部将江永等六县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范围。 感谢您对我省民族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江永等六县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范围的复函(教民司函〔2017〕38号)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联系人:康颖 联系电话:0731-84712883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