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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56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8-12639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8-05-23 00:00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560号建议的答复

 

C

湘教复字〔2018〕122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1560号建议的答复

 

向安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我省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和生均经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我省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自2011年以来,我省已经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2015-2017年),目前正在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规范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均明确国家要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2012年前,我省各市州均根据学前教育的工作需要和当地财力情况,酌情配备了当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但由于受地方财政供养能力等条件制约,现在各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严重不足。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我省目前没有出台相应编制标准,编制标准由编制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编制管理部门表示,在“本届政府内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的背景下,各地编制总量控制压力较大,教育部制定的教职工配备标准在实践上有指导意义,但中央编办尚未制定编制标准。在国家尚未制定公办幼儿园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前,主要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

对此,我厅高度重视,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就全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情况、现有教职工数量等进行了初步摸底。二是积极向国家层面建言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蒋昌忠同志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向中央编办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建议由中央编办牵头,联合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出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明确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与督促各省根据国家幼儿园编制标准尽快启动幼儿园的核编定岗工作,足额核定编制和配备人员。本月中旬,在教育部获悉中央层面正在起草《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办法》。三是主动与省编办对接经与省编办对接协调,省编办表示一方面积极向中央编办反映,争取国家尽早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另一方面为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拟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后精简节余的编制中,力争核定部分编制用于骨干幼师的配备,适当解决市、县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不足的问题。同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指导市州和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积极探索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合理利用节余编制,为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创造条件。

二、关于出台我省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的问题

为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财政从2011年开始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各地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省本级财政也从2011年起设立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全省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同时,我省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制度,平均资助面为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10%,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扶贫和学生精准资助,2017年12月上旬,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要求各地加大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对在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资助。多年来,尽管我省在支持和规范学前教育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学前教育目前仍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由于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缺失,民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偏高,城乡间、地域间不同的民办幼儿园在办园条件、投入水平、保教质量等方面差别巨大,有的民办幼儿园规模小、条件差、财务管理极不规范,给学前教育成本核算、成本分担及其他财政投入政策的制定等带来较大难度。目前,我省已将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制定出台列入了2018年度工作计划,并已开展前期调研、成本测算等相关工作,计划将在今年年内出台。各地应在国家和省相关经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成本分担等相关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周文燕

联系电话:0731-8471548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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