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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7-03-16 00:00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湖南科技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00;电话:0746-6381287)。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度,我校认真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制度落实、畅通公开渠道等措施,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上级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教学学院、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还明确了学校工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督查职能,做到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深入学习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强化制度落实,健全保密机制。我校遵照《校务公开工作规范》《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学校重要文件、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对于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同时,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和报名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

(三)利用媒体平台、畅通公开渠道。我校除利用定期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等八项工作例会,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通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固定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学校信息等手段进行信息公开。同时,通过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毕业校友、校内师生对学校办学的重大举措和新进展、新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 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按信息内容性质,相关信息实行中层干部内公开、党内公开、校内公开、校外公开的分级公开制度。公开信息渠道和方式有: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各二级单位子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向湖南教育信息网、湖南教育政务网、招生考试信息港、阳光服务中心等网站报送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学校文件、相关会议、宣传栏等方式向校内外公开。相关公开的内容如下:

(一)面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学校党委会纪要、校长办公会纪要、各部门工作职责、校内办事流程;学校每周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情况;本年度地方党委、政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情况;党政干部任免及民主评议情况;教育经费预决算情况;校内分配方案及教职工岗位津贴情况;学校及院系学科建设情况;重点学科带头人选聘标准及考核结果;科研管理制度及奖励情况;因公出国信息,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及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年终干部职工考核情况;学生奖、贷、助学金的相应政策及发放情况;学籍、学位管理办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办法;公租房等住房管理制度及教职工住房分配情况;大宗物资采购情况;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对教职工、学生违纪惩处情况;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学校的重要报道情况等。

(二)面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湖南科技学院章程、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及录取结果;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程序、招聘信息、就业率;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代收代办项目;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情况;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学生奖、贷、助学金的相应政策、发放办法;人才引进的政策;学校领导的基本信息和分管工作事项;招投标内容,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途径和方法等。

(三)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本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微信平台,对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表演专业)考试实施办法、艺术类考试成绩、各类招生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进行了全程公开。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我校及时、准确公开相关财务信息。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在计划财务处网页“财务制度”栏目进行公开;学校的收支预算表、收支决算表等在学校网页上进行发布;通过学校网页和计财处网页及公示栏对各项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进行公开;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公布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安排情况;通过校园网对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物的管理与使用进行公开;设立意见箱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广泛听取、收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

三、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我校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用于信息公开的设备添置以及印制宣传资料、媒体公示等费用全部纳入学校办公经费,全年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四、 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每年由校工会牵头开展全校性的校务公开工作检查和考核,通过检查和考核,使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同时,对学校及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提供信息的易获取性、及时性、全面性、透明度、准确性和受益程度的满意程度进行了问卷调查,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我校师生员工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 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我校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 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一是重视信息工作机构,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2004年1月,我校就成立了校务公开机构,每年定期举行校务公开考评检查校务公开信息栏,加强了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校务公开工作。与此同时,出台了《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严格日常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干部任免、人才聘用、招生考试、财务会计、物资采购、基建维修等各项制度,使学校重大事项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公开,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三是不断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结合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办事程序公开,组织对校属各单位的各项工作业务流程、重要的规章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细完善,并在上墙公示。四是学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覆盖的校园网络,在学校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上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二级单位和个别工作人员对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全面深刻,实施情况总体还不够平衡,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我校暂时还没有建立专职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兼职人员对信息业务的理解、操作流程、考核评估等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现阶段,我校仅局限于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动作,对信息公开工作如何促进学校发展,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三)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继续组织安排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强化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特别是主动公开意识,让“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和力量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利用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四是创新服务理念,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改善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重点研究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预案,善于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准确真实的信息,促进我校工作的透明化。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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