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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检查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9-12-10


关于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检查评估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各市州、各有关高等学校语委办(测试站)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2〕19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2月11日—14日对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此次检查评估是我省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有关精神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为进一步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行为,提高培训测试质量而进行的一次专项业务检查,各受检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抓紧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现就检查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时间及对象

      1.检查评估时间:2012年12月11日—14日

      2.检查评估对象:全省各市州测试站及64所高等学校测试站(设立不满二年的测试站不列入检查评估范围)。具体检查评估的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检查评估程序

      1.听取受检单位关于上次检查评估之后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情况汇报;

      2.按照《湖南省高等院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评估细则》、《湖南省市州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评估细则》逐项查阅相关资料并记分;

      3.随机抽审测试中的任一批次录音档案;

      4.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

      三、其他事项

      1.受检单位要准备好抽审测试录音档案的相关用具和资料(录音机两台或有声卡电脑一台,被抽查批次的验印成绩表、测试员原始评分表、测试录音档案等)。

      2.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将根据各测试站评估得分情况,对获得优秀等级的测试机构予以表彰。

      附件: 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检查评估日程安排表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7日

      附件

      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检查评估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