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情况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9-12-10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6〕95号
2015年全省中小学
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情况通报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动态监测机制,2015年,我省全国首创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和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的提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由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省语委办、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各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合。抽查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45周岁(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职语文专任教师,原则上按5%的比例抽取。抽查以14个市州为单位,具体细化到144个单位(包括各市州直、县市区及其他县级行政区)。抽查考核内容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前三题,总分60分。成绩56分以上(含56)为优秀,52分以上(含52)为合格,52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全省情况,符合抽查条件教师总数98739人,实际抽查教师5128人,有效成绩5088人,抽查平均分为51.94分,其中合格人数为2734人,合格率为53.73%;优秀人数为662人,优秀率为13.01%。(14个市州及144个单位具体情况分别见附件1、2)。
二、组织实施情况
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得到了全省各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在遴选确定抽查对象、组织抽查对象参加抽查测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抽查工作平稳、有序实施。主要表现在:
一是组织严密,准备充分。省语委办、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多次召集市(州)语委办负责人就抽查工作方案进行讨论,在充分征求各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抽查管理技术标准,并组织各市州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了抽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市州教育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教育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细则,落实了工作部署,反复核对确认抽查人员名单,确保了抽查的顺利进行。不少市州还结合抽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如湘西自治州开展了语言文字骨干培训送培到县市项目,每个县开展3天普通话培训,并对所有参训语文教师进行了抽查,抽查人数共计1200人;常德市开展了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干部及普通话师资培训、所辖县市区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全员培训;岳阳、张家界、永州、邵阳、郴州等市语委办也分别组织教师进行了普通话培训。
二是措施完善、工作到位。此次抽查涉及面广,抽查人数较多,为避免对正常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确保参测教师尽量就近参加测试,各市州按照“一县一点”的原则确定了具体抽查点。考虑到部分参测教师所在学校分散、乘车不便等实际情况,各地都为参测教师安排了食宿。同时,整个抽测过程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也得到了保证,没有发现向参测教师收费等违规问题。为了确保抽查成绩真实性,各市州语委办都启用了防作弊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技术支持。在抽查过程中,各市州语委办负责人及大多数被抽查单位的分管负责人都全程跟踪抽查工作,确保了抽测过程规范有序。
三是巡视到位,数据真实可信。为保证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省语委办派出抽查巡视工作组对抽查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共委派巡视人员42人次,全程监督组考过程,核对参测教师身份信息。凡参测教师缺考的必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说明原因,提供相关证明,确保了抽查数据的真实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抽查暴露出我省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教师普通话合格率明显偏低,少数地方对语言文字工作不重视,对提升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
从抽查情况来看,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州之间差距较大。如湘潭市合格率达81.48%,平均分达54.22分,而永州市合格率仅为32.66%,平均分只有49.63分。二是城乡之间不平衡。一般而言,各市州直属学校和城市区直属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相对比较高,而县直属以及农村学校普通话水平偏低。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推普工作亟待加强。三是不同方言区之间不平衡。与普通话比较接近的西南官话区,如常德、张家界、湘西自治州排名整体靠前,而湘方言、赣方言、客家话等重方言区,如永州市、邵阳市、怀化市,以及长沙浏阳市,怀化通道县、靖州县、会同县的普通话水平偏低。四是不同年龄阶段教师普通话水平差距较大。此次全省抽查,35(含)周岁以下2508人,合格率69.53%, 35周岁以上2580人,合格率只有39.03%。
同时,抽查结果也充分反映了各地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情况。凡是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积极组织管理人员和教师开展普通话培训的市州和区县,抽查合格率都比较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省是一个方言大省,素有“十里不同音”之说,推广普通话的任务十分繁重。这次全省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客观反映出了我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应用能力还处于较低的水平,难以适应中小学校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必将影响全省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提升。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应用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应用能力的监控机制。省语委办要将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作为今后我省语言文字的一项常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要建立抽查教师的普通话个人档案,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应用水平的动态监控。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正视现状,真正把提高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这项工作重视起来,把教师运用普通话教学的情况纳入到教师评价考核体系当中,加强课堂教学监管力度,确保普通话教学的规范实施。
二是要在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招聘录用等工作中严格把好普通话应用能力关。2006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辅导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招聘录用时,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教师普通话应用能力水平的等级要求,从源头严把教师普通话应用能力关,切实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应用水平。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应用水平的培训。省语委办、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要组织专家,对此次抽查教师的原始音档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总结各地各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发音缺陷,为各地组织培训提供相关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将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明确要求、加强规划,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努力提升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
四是要多措并举提升中小学教师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各地、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实际,积极利用推普周、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特色校认定、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评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举措,提升中小学教师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附件:1.2015年全省各市州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情况表
2.2015年全省144个单位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情况表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1日
附件1
2015年全省各市州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情况表
(按合格率排名)
附件2
2015年全省144个单位
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情况表
(按合格率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