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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9-10-09 11:42



湘教通〔2019〕304号


关于开展2019年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精神,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促进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现开展2019年学位论文抽样检查(以下简称抽检)工作。

一、抽检范围

本年度抽检的范围是各学位授予单位2018-2019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主要是全日制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的学位论文列入下一年度抽检范围。今年抽检的博士学位论文约为150篇,硕士学位论文约为600篇。

今年将重点抽查以下学位论文:

(一)在2018年开展的省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通讯评议结果含“较差”等次的学位论文所在学科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

(二)学校组织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的学位论文。

(三)根据2018-2019学年度学位授予情况确定的学科。

(四)其他应予以重点抽查的情况。

二、抽检内容

全面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包括论文的选题与综述、论文的创新性及论文价值、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论文规范性等方面。

三、抽检程序

(一)各学位授予单位将2018-2019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按照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抽检的学位论文名单。

(三)各单位将省教育厅确定的列入抽检名单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按“双盲”评审的要求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论文“双盲”通讯评审。

四、抽检结果

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等次,省教育厅将评审结果通报各学位授予单位,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2019年10月30日前,各单位将2018-2019学年度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人员的信息数据库(dbf格式文件,命名方式见附件1)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年度学位授予人员名单(一式一份)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二)2019年11月5日前,省教育厅确定抽检论文名单并反馈各单位。

(三)2019年11月15日,各单位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抽检学位论文名单报送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或后缀为DOC格式的WORD文档)以及汇总数据库(dbf格式,见附件2)。

1. 论文内容必须与授予学位时的原文一致,不得修改,且须符合“双盲”评审的要求,不得出现反映作者、指导教师及学位授予单位信息等的文字内容。

2. 每篇论文单独命名,学位论文命名规则为:省市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CJ/cj学号_LW.PDF或省市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CJ/cj学号_LW.DOC,如: 43_010101_学号_LW.PDF。特别说明:(1)各字段连接符为“_”(ASCII码95),非“-”;(2)如无二级学科代码,则按照“一级学科代码”+“00”,如“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代码为“1201”,则对应二级学科代码设为“120100”。

3. 学位论文采用统一格式的封面(见附件3)。

六、其他

(一)各学位授予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抽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学位论文质量自查。

(二)本次论文抽检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制定的抽检博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

联 系 人:唐宏伟

联系电话:0731-85524190

电子邮箱:xwb504@163.com


附件:1.湖南省20182019学年度学位授予人员的信息数据库字段规定表

      2.抽检学位论文汇总数据库标准

      3.学位论文封面式样

4. 抽检博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

5. 抽检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8日

关于开展2019年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的通知(湘教通 2019 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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