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9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手续办理须知
湖南省2019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毕业生手续办理须知
为做好湖南省2019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骨计划”)毕业生档案寄送、调档及派遣、双证办理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档案寄送
1. 非在职考生。湖南省生源的“少骨计划”非在职考生毕业后,由招生单位将其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博士)期间档案寄送至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寄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人:周麟,联系电话:0731-82116082;82116092),报到证抬头为湖南省教育厅(可在备注栏内注明就业单位),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接收毕业生组织关系的基层组织(就业单位或原户籍所在地)。
2.在职考生。“少骨计划”在职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博士)期间档案由招生单位寄送至考生定向单位(即入学前与考生签订《定向协议书》的乙方),报到证抬头,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都为定向单位。
二、 调档及派遣手续
1. 非在职考生。“少骨计划”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在湖南省内就业的,凭调档函(由工作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管理单位开具)、毕业就业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录用文件)、身份证、报到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档及报到证改派手续;工作单位不具备存档权限无法开具调档函的,毕业生须由单位在湖南省内缴纳一年社保后,凭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单、正式劳动合同、人才市场档案接收函、身份证、报到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档及报到证改派手续。
允许“少骨计划”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到或者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西部八省(区)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工作,凭调档函(由工作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管理单位开具)、毕业就业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录用文件)、身份证、报到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档及报到证改派手续。
2.在职考生。“少骨计划”在职考生毕业后携带报到证、身份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备案手续。
三、双证办理手续
非在职考生办理调档手续前,可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复印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职手续或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双证原件的,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借出双证,15个工作日内归还。办理调档手续时,双证交还毕业生。
四、其他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上述手续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各提交一份。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