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省政协提案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63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100679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0-07-29 18:02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634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0269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34号提案的答复


李利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防范学术腐败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明确定义学术腐败与性骚扰等的各种具体行为特征,明确界定导师的职责、权力与责任”,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其中第十一条中明确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把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主动发现、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奖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科研项目承担者要树立“红线”意识,严格履行科研合同义务,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严禁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严守科研伦理规范,守住学术道德底线,按照对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2018年教育部出台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第六条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我厅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狠抓落实,2019年共查处高校师德违规问题34起。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湖南省的实际情况,指导各高校开展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加大学术腐败等问题的清查力度,督促各学校加强教师的职业操守、行为准则等方面的培训,加强教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大师德问题查处和执纪工作力度,逐步形成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和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不断提升我省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关于“督促各教育单位建立独立与正规的举报投诉渠道”,我厅设立了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大厅,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公众都可对各类教育问题进行在线投诉和反映,我厅将跟进办理情况并对投诉人的信息保密。各个市州教育局和全省高校也设立了相应的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其中有校长信箱、咨询投诉等栏目,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并会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受理。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大厅的使用,加大对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大厅的宣传力度,让教师和学生在收到侵害时,有合理的渠道反映情况。

关于“建议由教育厅牵头,联合省纪委、监察委员会,设立独立的办公室与人员,指导、监督各单位开展调查”,省纪委监委设立了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各高校也有纪委,综合运用受理信访举报、参加巡视巡察、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列席会议、谈话函询、廉政画像、听取汇报等手段,运用“互联网+监督”等信息化平台,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处置。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办案人员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有计划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指导学校培养一批谈话、外调、笔录、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手,加大对学校各类问题的调查力度,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依程序办案。

感谢您对湖南省高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电话:0731-8530502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634号提案的答复

13140358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2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