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省政协提案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40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3320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9-06-21 17:17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403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256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0403号提案的答复

邓立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进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你们提出的在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进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建议直击问题,正逢其时。下阶段,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督促全省中小学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据了解,省住建厅已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起草了《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夯实学校教育”部分对“以幼儿园到初中的学生为重点,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出了规定,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将结合工作予以采纳。

关于“教育系统应把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厅将在中小学(含幼儿园)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持续抓好生态文明教育,突出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要求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绿色湖南建设纲要》的实施,加强校园环境改造,培育绿色、低碳、和谐的校园文化,提高中小学生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增强中小学生资源环境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从2013年开始,我厅每年面向全省开展了生态文明示范校创建工作,截至2018年,共创建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校239所,同时带动市州和县市区创建各级生态文明示范校共2000余所,发挥了很好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将“垃圾分类减量处置”纳入文明校园评选指标体系。下一步,我厅将组织修订生态文明示范校创建标准,适当突出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带动中小学垃圾分类教育尽快落实见成效。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1549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403号提案的答复

10828485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2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