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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75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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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12-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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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752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245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0752号提案的答复


朱日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家校集中干预,系统推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全省中小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出实招、求实效。一是出台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我厅出台了《湖南省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对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普及和深入开展作出统一部署安排,在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落实、师资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开展、领导保障等关键环节作出了明确要求,为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政策保障。二是落实课程要求,突出课堂主阵地作用。积极落实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有一个学年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每学期课时数不少于10节的要求,课程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推动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在我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每年都有100余堂心理健康教育优课参评,并且水平普遍较高。三是加强师资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我厅在教师职称评定上设立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制订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同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和地方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培训。实施心理关爱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为每所乡村学校、幼儿园培训1名心理关爱辅导工作的骨干教师,截至目前已培训12000余名骨干教师。四是加强阵地建设,强化资源体系支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形成了一批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的标杆性学校,发挥了较好的专业示范和资源共享作用。我厅持续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活动,评审认定了58所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其中15所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五是开展各种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实效。越来越多的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学校办学思想、教育理念和文化特色,在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创造性地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宣传专栏、黑板报、校园电视台、校报校刊、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充分发挥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教师作用,对存在心理问题或有心理需求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我厅将每年的5月份作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学校自定主题,开展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咨询室利用率、师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明显增强。


但我们也认识到,确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当前我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必须高度关注。去年底,我省先后发生多起中小学生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恶性案件,直接击穿道德和法律底线,发人深省。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非常有帮助,我们将结合工作予以采纳。

关于“建立各所以中、小学校为中心平台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基地,借助专业力量分别对教师和家长开展培训”。我厅一直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推动各地各校开展心理辅导室建设。目前,在覆盖面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真正发挥作用还有待下一步加大督促力度。

关于“各级教育局应将‘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列为考核考评的硬指标”。我厅指导督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评价指标体系之中。市(州)县(区)和学校陆续出台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文件,有些市(州)县(区)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细则、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中小学心理育基地校评估细则等等。

关于“学校要树立全人教育的理念,引入多元评价体系”。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所有课程特别是实践类课程,开展主题活动,创设校园文化,开展实践教学,通过课程育人、活动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实现立德、增智、强体、育美、勤劳良性互动、融为一体,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612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人:慧林

联系电话:07318471549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75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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