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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26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100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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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05-2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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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263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0〕178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263号建议的答复


杨拔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把中小学生减负摆在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综合施策,着力解决。2018年,我厅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减负三十条”后,我厅联合八个省直部门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减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一系列措施开展学生减负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端正办学思想。举办了全省“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暑期研讨班,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了“端正办学思想大讨论”,营造减负氛围。出台《关于学习推广桃源一中办学经验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决定》,组织全省示范性和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校长赴桃源一中观摩学习。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宣传桃源一中经验以及在学习推广活动中涌现的新经验、新做法。

二是开展违规办学专项整治。2019年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重点针对违反教育教学常规、违规招生编班、违规征订教辅、违规补课、违规收受职业院校招生费用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将“违规布置作业,超量、超标布置作业”“在校学习时间过长,未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和睡眠时间”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并建立了查处情况及典型案例每月通报制度。

三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制定了《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印发《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出台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明确了办学基本遵循,初步构建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公示公开,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将机构证照、培训方案、收费标准、授课教师基本信息及办学“十个严禁”等事项进行公布。同时,通过省市县三级教育政务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将证照齐全且年度检查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整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四是试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制度。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省发改委出台《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并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课后服务机制。

五是严格控制各类竞赛。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严格审批、严格监管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取消了一批面向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

六是规范教师行为。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文件专门提出对“随意提高教学难度或加快教学进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或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我们还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知识,等等。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一个长期累积的社会问题,缓解中小学生压力过大、控制课业负担是教育部门始终关注的问题。虽然我省在治理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方面有良好的制度基础和规范措施,也实实在在为学生创建了一个较为宽松的学习环境,但确如您在提案中所指,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较重的问题依然存在,减负工作任重道远。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合理的学校评价机制、关注孩子的心灵教育等建议,与当前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特别是减负工作的要求相吻合,我们将结合您的合理化建议,在下一步减负工作中予以落实。

一是推动端正办学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端正教育思想大讨论”、加强教育督导等措施,推动市、县党委、政府不再片面以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再下达升学指标,排查整治教育部门片面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考核学校和教师的问题,排查整治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中考成绩和排名及炒作高考、中考等问题。

二是规范教育教学常规。在新冠肺炎疫情延期开学期间,我厅已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科学合理安排教学活动,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学习指导,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线下自主学习,避免学生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开学之后,我厅将工作重点落实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在学校里、在课堂里就能够学懂、能够学好,减轻学生及家长的心理焦虑和补课冲动,铲除滋生教师违规组织补课或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问题的土壤。具体包括: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要求;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督促学校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查处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校内课后服务。

三是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今年4月,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普通高中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除自主招生必需的考试、测试外,教育行政部门、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另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禁止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打击虚假宣传、过度培训,减轻学生及家长的心理焦虑和补课冲动。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地抓好落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四是持续推进校内外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专项整治行动,延续违规办学整治月报告及通报制度,对零报告地区实行约谈和重点督查,督促市、县履行主管职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全省普查普治的整治氛围,打消部分地区的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吃亏忧虑。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保持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严查重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牟利的问题。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整治不力的单位、个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

五是开展评价制度改革。教育部今年将印发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制定《幼儿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标准》等。我厅将按照教育部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正确引导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切实改变唯成绩、唯分数的评价导向,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六是为学生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家校共育环境。一方面,密切家校合作。发挥学校的指导作用,建好家长学校,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家校共育,围绕学生学业、思想等状况进行沟通,共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政府主导、妇联牵头、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积极拓展家庭教育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儿观,正确认识学生学生成绩与课业负担,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家校共育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教育厅

2020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1493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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