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6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9-42117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9-05-15 17:00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66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200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66号建议的答复
邓赛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学“三点半”现象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确如您在建议中提到,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厅高度重视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开展了专项调研。教育部文件出台后,我厅立即于2017年3月组织开展全省调研;2018年1月,赴长沙市进行实地调研;2018年11月,两位厅领导分别带队,并邀请省发改委参与,赴娄底、张家界调研。同时,我们主动了解其他省市工作进度、做法,作为借鉴。二是研制出台指导意见。考虑到课后服务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社会影响大,为把好事办好,形成指导意见初稿后,我厅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针对新情况又进行修改完善,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进行研究。今年3月初,我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对服务对象、时间、内容和组织方式、经费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部门协调出台收费政策。课后服务工作涉及收费审批等内容,我厅主动邀请省发改委参与专项调研,分管副厅长就收费审批专门与省发改委沟通,两次向省发改委专门反馈意见。2019年3月,我厅与省发改委联合向省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湘发改〔2019〕77号)。目前省政府已批复同意,即将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出台收费指导文件。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建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我厅《意见》要求发挥中小学校的主渠道作用,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要让家长充分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学校要征求家长意见,向家长公开服务事项。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我厅《意见》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我省目前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给予财政补贴,但从调研来看,我省大部分地区财政无力承担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用,因此,目前只能主要以课后服务收费的渠道来保障课后服务经费。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强课后服务安全保障机制”,我厅《意见》要求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品德、健康等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意见》要求,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同时,继续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 系 人:谢民
联系电话:0731-847150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