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院:出台监督办法 提升监督效能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9-12-23 08:46
2019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制度为导向,制定并推行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办法》明确监督目的是落实“三转”要求,监督实施主体是纪检监察机构,重点对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规章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对干扰、阻碍监督实施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为纪委有效开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纪检监察机构不再冲在前面替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而是监督职能部门正确履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主动监督。
自今年6月份实施《办法》以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招标与采购项目、单招考试、教师职称评审、干部提拔使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等工作中开展有效监督等20余次,廉政审核意见回复156人次,下发通报2期,发现问题线索3件,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2人,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长沙民政职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