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2021〕319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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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51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巩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成果,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重点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建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中央、省级及市县自有财力安排的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切实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规定做好财务和项目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在接到指标文30天内将《××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计划安排情况表》(附件2)汇总后报加盖公章上报省教育厅,待全年资金下达后速将《××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附件3、4),经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表
2、××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计划安排情况表
3、××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
金公办幼儿园使用情况表
4、××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
金支持民办幼儿园情况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印发
湘财预〔2021〕319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