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2021〕289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乡村小规模
学校优化提质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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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市区)2021年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须是年度规划内项目。各有关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以此为依据,区分轻重缓急,将专项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2021年度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和《关于编制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有关建设标准要求,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原则上每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安排额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以确保取得建设成效。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等文件精神,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资金主要用于拟继续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建设提质,使每一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都能达到湖南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也可用于接收停办小规模学校学生的邻近学校的扩容改造,包括新建扩建、提质改造、设备采购、质量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安保改造等。
三、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三项”建设的通知》,小规模学校安保改造资金主要用于支持“4个100%”未达标教学点安防建设。各地要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到2021年全面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专职保安员配备和“护学岗”设置4个100%的达标任务。
四、各地要及时下达经费,加快进度执行,尽快组织实施。要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向社会公示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和执行情况,并对举报情况进行查处;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2021年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安排
计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印发
湘财预〔2021〕289号 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