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财政信息专项资金公开省级资金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评审公示

返回首页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衡东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2018-03-21 00:00


湘教督办〔201853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

对衡东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


衡东县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2020年)》的有关规定,1014日至17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部分省督学和有关专家,对衡阳市衡东县进行了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督导评估考核组听取了衡东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和县长的述职报告,核查了有关财务账目、会议记录、文件和相关资料等,并实地考察了30所学校,其中公、民办幼儿园9所,小学10所,教学点3个,初中5所,一贯制学校1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走访了部分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人员,抽查了教师备课本和学生作业本。综合本次督导评估考核的情况,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衡东县教育工作提出如下督导评估意见

一、督导评估结论

根据督导评估考核组提出的初步意见,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审议,并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本次督导评估考核认定:衡东县政府教育工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评估考核达到优秀等次;衡东县教育强县(市、区)评估验收合格,认定为我省第四批教育强县(市、区)。

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评估得分情况

指标

县(市、)区

综合性

指标

(分)

学前

教育工作(分)

义务

教育工作

(分)

普通

高中教育

(分)

职业

教育

(分)

合计

(分)

衡东县

98

95.5

94.5

95

94

477

本次督导评估考核对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进行了监测,衡东县初中、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5070.513,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主要成绩与经验

(一)党政重视,部门支持,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衡东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扩充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1. 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优先发展得到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建设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和《衡东县中小学2016—2020年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建立了定期议教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每年都召开专题议教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重大问题,为此,近三年共计发了会议纪要20个。如县委书记吴伟生任职以来,先后深入学校,每到一所学校,他都走进学校食堂、教师公寓、学生公寓、教学楼,查看了解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走访调研教育管理等工作;他和县长徐志毅多次到县职业中专新校区、向阳幼儿园和天英国际实验学校等在建新学校和县城各学校现场指导和调度筹备工作,了解学校建设情况,着力化解大班额难题。领导的重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2. 部门联动推进成常态,着力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一是健全了党政领导干部抓教育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和县级领导干部、县直部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县四大家领导定期深入联点学校调研及现场办公,集中研究解决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方案落实,实效明显。乡镇党委政府也十分关注教育民生,如三樟镇、石塘镇、荣桓镇、霞流镇和吴集镇等党政干部经常为学校解难题、办实事。二是各部门协同配合,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控流保学、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齐抓共管,加强对乡镇教育绩效的目标管理考核。建设、国土等部门,对全县所有校舍进行安全大检查,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县政法委组织公安、城管、文体、食药监局、综治办等12家单位,定期开展地毯式摸排。三是助学氛围浓厚,2016年各种社会捐款达305.3万元,县慈善总会资助学生203人。全县上下呈现重教支教的良好态势,营造了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理顺体制,保障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1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建立了公开透明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用于教育的各项财政资金全部纳入教育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做到公开透明,预算的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教育专项资金分配和中小学校经费用款计划的审核和使用符合要求。教育局对中小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

2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了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2016年比2015年提高了0.89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7.03个百分点,生均公共财政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20.11%,生均公共财政公用经费支出增长8.06%。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学校使用,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公共财政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超过上年省平均水平。学前教育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10万元。财政性教育经费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倾斜,2015年财政安排薄改资金1379万元,2016年安排1629万元。近两年普通高中财政投入占学校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均超过70%,实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

3教师的基本待遇得到落实。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高中阶段教师)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教师的五险一金和乡镇教师生活补贴得到落实,县政府将教师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奖的发放范围。从2016年起,财政还预算安排了边远薄弱学校教师艰苦补贴150万元。

        4办学条件全面改善。近三年来,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全县共投资1.608亿元,创建成73所完小以上合格学校;实施薄弱学校改造项目435个,改造校舍及附属设施16.79万平方米。2016年,投资1079万元,新建高湖镇中心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投资4200万元,在县城新建向阳幼儿园。为了优化了教育资源,全县共购置了生活设备29586台(件、套)、图书123650册、课桌椅66580套、计算机及教学设备85514套,全面提高了办学效益。同时,加大了对信息化工程的投入,所有乡镇及乡镇以上学校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县域内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拥有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3所中小学被评为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14所中小学成为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三)注重交流,加强培养,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1加大招聘力度,充实教师队伍。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2014年至2016年全县共补充教师477人,2017年共补充教师317人。近三年共录用高中教师4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25人。全县教师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得到很大改善。

2推进教师交流,均衡资源配置。制定并实施了《中小学校校长管理办法》,近两年校长交流轮岗25人。选派近城区学校教师到边远乡镇支教,区域内部教师交流分别达到258人,到怀化芷江支教12人。启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现有县城5所学校定期选派优秀行政人员和教师到5个乡镇中小学,指导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经常性开展送教送培下乡促进了乡镇教师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更新,提升了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3重视教师培养,提高队伍水平。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基层党重视教师德能培养。一是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档案卡,每学年一次师德考核。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国培、省培、市培和校本培训,选送中小学校长到高校和外地名校培养和挂职锻炼,2016年教师参培率173%。三是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大力推行“3510”培养模式,促使一大批中青年教师迅速成熟。成立了1个市级名师工作室,4个县级名师工作室,5人进入省级未来教育家培训。四是坚持以研促训,开展省市级课题16项。�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2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衡东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

1001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