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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2016-06-13 00:00

湘教通[2016]276号

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校

“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591号)精神,经学校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国防科技大学网络工程等117个专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予公布(见附件1),并就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高校和试点专业应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改革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做好改革项目的顶层设计和具体时间表、路线图的设计,并纳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

二、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专业要根据我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全面深化校地校企合作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47号)精神,认真制定深化校企合作方案,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等,切实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训练,不断提升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各试点专业的校企合作方案,请730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并上传至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平台(http://zlgc.hnadl.cn/)。试点专业的校企合作情况将作为今后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重点内容。

三、加强试点过程的监督管理。项目学校要建立和完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加强试点过程的具体指导和监督管理,并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试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4年。试点满2年后将组织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试点期满组织项目总结验收。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目标任务指引》(见附件2),作为实施专业综合改革绩效考核的参考。中期考核和结项验收将依据目标任务指引和各专业的《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进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总结示范。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培育和打造专业办学特色,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在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方面,允许试点专业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同时,要指导试点专业及时总结成功经验,示范带动全校各专业的建设。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由我厅高等教育处具体指导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29330035@qq.com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名单

    2.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目标任务指引

湖南省教育厅

2016613

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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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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