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政策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0-09-09 10:45
教师良莠不齐,教师职称评定难、参加培训机会少,学校不为老师购买保险……在长沙,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呈现的现象将成为过去式。
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了全市教师队伍整体规划,为解决制约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发展的系列问题提供了保障。
按照规定,包括培训机构在内,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必须拥有相应教师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能力。民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按《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给予处理和处分。
《意见》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相关表彰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和义务。民办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
同时,为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今后民办学校聘用教职工一律要签订劳动合同,长沙市教育局还将制定规范合同范本。学校要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足额为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意见》还规定民办学校必须依法成立工会,建立教代会制度,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