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劳务费发放标准的建议函》的声明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4-12-11
湘教师中心函〔2024〕4号
关于废止《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
劳务费发放标准的建议函》的声明
各考区、考点:
鉴于各项政策变化,为规范制度管理,2017年、2018年由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劳务费发放标准的建议函》废止。
特此声明。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