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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班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7-11-08 00:00

教毕指〔2017 86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切实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定于1127-12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协办: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

参加中级培训者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1年。

三、培训内容

高校职业辅导体系建设、职业辅导理论、职业咨询与辅导实务、职业测评应用、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学生创业教育等。完成规定学习课时并达到考核要求的人员,由我中心颁发证书。

四、时间地点

时间:1128-121日(2714:30-20:30报到)

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新培训楼(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0731-89954800

五、其他事项

1. 本期培训针对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不收取培训费,每校限1人。相关费用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

2. 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请提交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二寸蓝底免冠照片(背面写学校、姓名)。

3. 请于112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px@hunbys.com联系人:宋老师(0731-88709516,)。本期培训班名额有限,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附件:1. 课程表

2. 报名表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7116


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班的通知

9809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