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班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7-11-08 00:00
教毕指〔2017〕 86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切实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定于11月27日-12月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协办: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
参加中级培训者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1年。
三、培训内容
高校职业辅导体系建设、职业辅导理论、职业咨询与辅导实务、职业测评应用、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学生创业教育等。完成规定学习课时并达到考核要求的人员,由我中心颁发证书。
四、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8日-12月1日(27日14:30-20:30报到)
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新培训楼(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0731-89954800)
五、其他事项
1. 本期培训针对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不收取培训费,每校限1人。相关费用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
2. 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请提交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二寸蓝底免冠照片(背面写学校、姓名)。
3. 请于11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px@hunbys.com。联系人:宋老师(0731-88709516,)。本期培训班名额有限,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附件:1. 课程表
2. 报名表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1月6日